兴隆丽景城C区未分配13栋住宅电梯维护招标公告
兴隆丽景城C区未分配13栋住宅电梯维护招标公告
兴隆丽景城C区未分配13栋住宅电梯维护项目
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 购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常通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谢辉
联系方式:****-********
三、财政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吉林大路6188号
联 系 人:李真理
联系方式:****-********
四、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兴隆丽景城C区未分配13栋住宅电梯维护项目
编号:CJCG2015-A0205 -016
五、采购预算:
一包:兴隆丽景C区7栋住宅电梯:35.56万元
二包:兴隆丽景C区6栋住宅电梯:8.905万元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一包:沈阳三洋电梯公司
二包:江南嘉捷电梯公司
七、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为确保兴隆丽景C区未分配13栋住宅电梯产品质量及运行安全,此次更换部件全部使用原厂配件,以保证生产、更换、质保连续性。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具体论证意见
1
李娜
吉林省轻工设计研究院
研究员
确保电梯的运行安全及便于今后的维修方便;考虑到日后统一的售后服务;使用原厂的零部件配套合理。基于上述三个原因建设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2
许维杰
吉林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高工
为确保电梯质量及安全运行及保证生产更换和质保连续性,应采购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
韩燕
吉林省冶金设计院
研究员
为确保产品质量及运行安全性,以便维修方便,统一售后服务,使用原厂零配件,配套安装合理,并以保证生产更换连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公示期截止日期:
2015年 12月 30日-2016年1月6日 16 时 00 分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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