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简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的建议的答复
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简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的建议的答复
据了解宅基地在审批过程中时限长,主要是由于村民提供书面申请进行审批的土地性质不同、手续不完善、涉及到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的审批权限等问题。为进一步缩短宅基地的审批流程,林芝市农业农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林业和草原部门的职能职责,均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建议将宅基地涉及“农转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区、市)级,以优化市级宅基地审批流程。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三项建议,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应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二是在受理用地报批材料和用地预审时,严格按照报件资料清单审查,要件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一次性告知补正,不再重复受理、反复修改;三是用地报批材料在申请事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非关键性材料欠缺时,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审查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已
简化办理宅基地涉及自然保护地等林评审批手续,于2023年5月中旬将全市农牧民宅基地涉及林草相关事宜委托各县(区、市)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备案。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以及县、乡(镇)等单位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乱占耕地建房活动,针对巡查和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同时提出要求,乡(镇)、村(居)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宣传日及下乡等机会,大力宣传宅基地政策,制作了藏汉双语版《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图》,各县(区、市)也加强了政策宣传。例如:工布江达县制定了图文并茂,浅显易懂《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如何申请和审批》宣传册,使宅基地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推动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同时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审查的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严格审核建房面积标准,确保宅基地建房“三到场”。宅基地地建房“八不准”,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四是规范审批流程。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也陆续出台宅基地建房相关审批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例如:波密县已经出台了《波密县关于规范新建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程序的通知》(波农发〔2020〕115号),并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6号)文件。巴宜区起草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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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林芝市农业农村局农社科
0894-*******
?????????????????????????????????????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
标签: 宅基地审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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