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头镇2023年静文路以南秸秆还田项目

梁头镇2023年静文路以南秸秆还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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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头镇2023年静文路以南秸秆还田项目
(招标编号:HC-ZZ2023-C-01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梁头镇2023年静文路以南秸秆还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梁头镇2023年静文路以南秸秆还田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梁头镇2023年静文路以南秸秆还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梁头镇2023年静文路以南秸秆还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
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
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
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2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如需开具普通发票文
件费公对公电汇以下账户(1)单位名称天津和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逸园支行(3)银行帐号:12050110431000000370采取
公对公电汇形式的,需备注: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获取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静海区工商局南侧底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工商局南侧底商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梁头镇梁台路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2-68969047
天岸病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和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工商局南侧底商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22-28935909
电子邮件:tjjhhc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丁庆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标签: 静文路以南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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