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辽宁特色农产品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投放辽宁特色农产品广告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投放辽宁特色农产品广告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需求:
1.CCTV-1/新闻频道并机播出《朝闻天下》A套约6:55/7:55,(CCTV-1/新闻各2次/天)不少于163天,不少于652频次;CCTV-1/新闻频道并机播出《新闻30分》12:00-12:30中插,(CCTV-1/新闻各1次/天),2024年2-4月份集中播放,总计不少于90天,不少于180频次。
2.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制作1-2版15秒的高清广告宣传片。中标供应商样片制作完成后,报采购人审定、修改和定稿,然后履行央视广告报批手续按照排期顺利播出。
3.中标供应商承诺投放期间免费更换3次广告片,要保证有足够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更换的广告宣传片由采购方提供。
4.上述广告片及换版广告片制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备份并快递3份高清广告片,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中标方应设专人监督广告投放状态,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交所对应日期的广告投放视频;每月提交一次媒体投放监测报告。
6.对错播、漏播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无法投放情况,中标方应按“错(漏)一补一”的原则,为采购方予以顺延广告总投放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期间。具体时间段以合同签订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投标人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55-157号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