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冲带建设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缓冲带建设施工及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安新县缓冲带建设项目,已由安新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1)赵北口镇(何庄子村、杨庄子村、季庄子村、李庄子村、赵庄子村);(2)安州镇(北何庄村);(3)同口镇(同口二村);(4)刘李庄镇(邸庄村、梁庄村);(5)圈头乡(桥东村、桥南村、大田庄村、北田庄村、东田庄村、采蒲台村、邵庄 子村);(6)端村镇(东淀头村、大淀头村、马堡新村、东李庄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6个乡镇,20个村庄项目地点。
2.3工程概算总投资额:983.63万元,本次招标规模800.25万元。
2.4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工期为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竣工后两年内的运维管理等,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1696919477447.jpg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投标人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u.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w.被新区相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
x.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y.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z.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p、q、r 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3 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单个合同金额在 6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一个。注:若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1、2022年度或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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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纳入雄安新区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两年)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10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30日8时59分00秒。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4.3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方 式 : 投 标 人 同 时 登 录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需及时关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招标文件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4.4 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PDF)前,需先进行注册(网上填写资料、上传证照等并携带证照原件前往河北省任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核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或平台技术支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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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方式:①注册账号后登录并下载招标文件;②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使用河北CA登录“惠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ZB 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tb格式)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惠招标”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邮箱:hbzhby@qq.com。
2、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2)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布开标记录;(3)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4)开标会议结束。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解密必须使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
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因未及时办理河北CA导致的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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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雁翎西路41号
联系人:张翠艳
联系电话:178*****55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编:******
联系人:李金豹
电话:152*****765
电子邮件:lijinbao@cgci.gt.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缓冲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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