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三期工程№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航道三期工程№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G2015-SY2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4〕7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部门补助,招标人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Ⅰ标段的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由桂发改交通〔2014〕716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本项目№Ⅰ标段的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北海港铁山港区,起于航道二期扩建工程西航道C点,向铁山湾里延伸,终于规划的铁山港西港区雷田作业区K点。
2.2 招标项目规模: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全长23.6公里,其中CF段为10万吨级,长13.6公里,设计有效宽度为190米,设计标高为-14米;FH段为5万吨级,长2.5公里,设计有效宽度为150米,设计标高为-12.2米;HI段为1万吨级,长3.2公里,设计有效宽度为95米,设计标高为-7.5米;IJK段为0.5万吨级,长4.3公里,设计有效宽度为75米,设计标高为-6.5米,乘潮水位保证率90%。
2.3 计划施工工期:自 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1日,共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Ⅰ标段的施工监理。主要施工监理服务内容为承担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项目№Ⅰ标段(K0-491.3~K8+584.2)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涵盖的工程施工(含吹填区临时围堰工程施工、临时储泥坑疏浚吹填施工、航道疏浚及疏浚土直接吹填和二次转吹施工、助导航工程施工等)及其工程设计变更等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并设有试验室,负责相应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JL-I标段:包括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工程№Ⅰ标段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24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交工验收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监理标段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的监理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按1个合同成功地监理过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或沿海港口工程中包含单项工程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也予以认可)施工项目。
(2)按1个合同成功地监理过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围填海工程(或沿海港口工程中包含单项工程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围填海工程也予以认可)施工项目。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自2010年1月1日起,具有水运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经历,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监理标段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1个监理标段。
3.6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7 其他:
(1)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监理责任事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或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企业现金资源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与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之和不低于100万元,营运资金是指投标人2014年财务报表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净额(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的营运资金若满足100万元可不出具银行信贷证明)。
(5)其它人员、试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复印件存档,提交存档的资料各一份且均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每标段图纸售价 1500 元/套。
4.3 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4请报名人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
购买招标文件缴款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6605
4.5投标人代理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30时至10:00时内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国际金融大厦C座四楼
邮编: 536000
联系人:张焕武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3室
邮 编:530021
招 标 联系人:卢向宁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传真:****-*******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2月30日
标签: 施工 监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