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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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ZB2023-H-06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3781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120
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
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的身份
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发售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
费用概不退还)。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
每日9:00一12:0014:00一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代理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
6)纸质文件递交
1602936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
6)
七其他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科研试剂磷酸盐缓冲剂等采购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联系人:宏老师
电话:022-263806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海韵家园底商25-6
联系人:丁老师

话:
022-2645628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丁老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01160293

标签: 科研试剂 磷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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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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