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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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3-2025 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XZTB-FW-2023-10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2023-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 180000 元/年,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为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全方位得法律咨询和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合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服务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80000 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3-2025 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2023-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
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供应商拟派主要提供日常法律
服务的律师现场服务律师及辅助律师均应为专职律师,其中主要服务律师从业年限应在 5
年以上含 5 年,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具有民商事业务应
至少包括工程法律业务及近 2 年内指导过 100 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合作方面业务劳动法律
业务刑事业务实际从业经验,供应商应当为专职律师缴纳社保社保查询记录应当为最近
连续三个月或以上
2.2 投标人拟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熟悉国有企业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团队人员具有成
功处理国有企业相关领域法律事务以及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
务报表
2.4 投标人具有一年内连续三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依法不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
信用记录良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
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将获取
文件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hzx18686666615sina.com 获取文件,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
在投标人按代理机构邮件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1营
业执照副本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明
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 PDF 格式报送至采
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2文件费 0 元/
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2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 2
号门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2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 2
号门市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3-2025 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
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3-2025 年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HZXZTB-FW-2023-1010
采购需求: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为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合同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合规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 180000 元/年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80000 元/年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 2 年,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期限 1 年。第一年合同到期前 30 日内如采购方同意续签的则可以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
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供应商拟派主要提供日常法律
服务的律师现场服务律师及辅助律师均应为专职律师,其中主要服务律师从业年限应在 5
年以上含 5 年,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具有民商事业务劳
动法律业务刑事业务实际从业经验,供应商应当为专职律师缴纳社保社保查询记录应当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或以上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
务报表
2.3 投标人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
信用记录良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
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将获取文件资料扫描后发
送至邮箱 hzx18686666615sina.com 获取文件,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代理机
构邮件通知获取招标文件。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 PDF 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
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2文件费 0 元/套,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 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
侧 57楼 2 号门市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 1 号
联系方式: 汲芳 0431-81331231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 6822 号保合大厦 1303 室
联系方式:李萌 0431-8893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萌
电 话:0431-88936666
4.监督部门:
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审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晓畅杨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5350431-8132261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 1 号
联 系 人:汲芳
电 话:0431-81331231
电子邮件:hzx18686666615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 6822 号保合大厦 1303 室
联 系 人: 李萌
电 话: 0431-88936666
电子邮件: hzx18686666615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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