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重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重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重建项目
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近期我院将开展新阳院区重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征询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费用收取情况,欢迎满足条件的企业咨询、报价,于2023年10月13日 17: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重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5号。
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5号,占地面积约*****.10㎡,重建建筑面积约为******.00㎡,主体建筑投资估算约*****.00万元。
4、采购内容范围:项目建议书编制及成果提交(备注:含项目建筑概念性方案、总平面图规划设计)。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控制价20.00万元。
三、报价企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同时具备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工程咨询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
4、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咨询企业(专业服务范围:建筑)。
5、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拟安排参与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和经验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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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提交要求
1、提交方式:电子邮箱qfyjjb@163.com
2、提交资料: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按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振满
项目联系方式:181*****117
八、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新阳院区重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报价函;
标签: 区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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