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农业机械化与农村经营工作站关于省级“三夏”抢收抢种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
安康市农业机械化与农村经营工作站关于省级“三夏”抢收抢种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机(技)站,恒口示范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
为有力有序做好“三夏”农机抢收抢种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工作,确保夏粮颗粒归仓、秋粮适时播种,依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用好省级专项资金做好“三夏”抢收抢种应急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3〕70号)及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省级专项资金做好“三夏”抢收抢种应急服务工作的通知》(安农计财〔2023〕13号)文件精神,拟对参与“三夏”抢收的联合收割机收获生产进行一次性补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内容、对象及标准
参与2023年“三夏”抢收未及时注册登记的联合收割机,经县(市、区)级农机(技)部门核实并进行注册登记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因资金总量有限,补助原则上按照注册登记时间先到先得。
二、补助方式
由县(市、区)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审核机具资格,协助机主进行注册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机农经站,市农机农经站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助对象进行补助。联合收割机上报信息包括机主姓名、联系方式、机具品牌及型号,注册登记牌证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三夏”抢收抢种相关工作,扛牢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开展农机抢收抢种作业供需对接,建立全覆盖的抢收抢种工作联系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充分调动各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对应急服务队的认定应本着有利于高效实施、便民服务的原则,程序从简,及时投入应急作业。
(二)规范发放流程,强化资金监管。要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审核、发放等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县区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补助联合收割机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市农机农经站将在8月中旬前完成兑付补助资金。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做好政策宣传,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三夏”农机化工作新亮点、新典型、新成效,及时报送抢收抢种应急进展及作业服务队等方面的典型,树立正确的宣传导向。
安康市农业机械化与农村经营工作站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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