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林业局关于石泉县2023年产业振兴外聘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石泉县林业局关于石泉县2023年产业振兴外聘技术服务实施方案

按照《石泉县2023年农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石农工发[2023]5号)文件要求,为破解产业振兴发展技术力量不足难题,向全县产业振兴提供技术支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由县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聘请购买林业技术专家、技术员用于组建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技术服务费用。

二、外聘人员及资金使用

全县拟聘请林业产业技术专家、技术员20名,其中:聘请技术专家3名、技术员17名,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组建的产业技术团队开展技术服务费100万元。

三、具体措施

按照全县产业振兴技术服务需求,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技术缺乏问题,针对全县中药材、小杂果、板栗、核桃、林下种养殖、林果等主导及特色产业建设,组建“百名技术干部进百村”技术服务小分队;完善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形成县、镇、村三级产业技术服务体系。按照“镇级搭台,县级唱戏”的工作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产业技术服务工作。

(一)聘请技术专家、技术员

1、聘请技术专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以特色产业为重点聘请技术专家3名,组建产业发展技术专家团队,负责全县产业关键技术指导。主要职责为:一是负责全县产业培训,有效提升产业技术服务水平和能力;二是解决产业户在发展产业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每人包抓1-2个产业示范基地,并按产业培养本土技术人才3-5名;三是每名专家负责包联2-3个产业重点镇,联系3-4个村,包抓5-10户产业大户。

2、聘请技术员。全县聘请技术员17名,组建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团队,分区域、分产业有针对性提供产业技术指导。每人包抓1-2个产业示范基地,并分产业培养本土技术人才3-5名;每名技术员负责联系3-4个村,包抓5-10户产业大户。

(二)强化“百名技术干部进百村”技术服务

组建产业振兴技术服务小分队,分别配置核桃、小杂果、板栗、养蜂、中药材、林下经济等专业技术人员联镇进村入户,为全县产业户提供技术培训指导,确保产业技术服务全覆盖。

(三)发挥林业科技大培训服务体系

利用现代化林技推广服务平台,第一时间为农户提供快捷、高效、实用的技术服务。

(四)开展普及性技术培训

将发展产业的农户全部纳入到实用技术培训中来,采取“农民需求、专家上门,菜单式服务”的方式,以村为单位,户为单元,因户施策,开展“定点、定向、定单”式免费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工办统筹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产业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确保产业振兴技术有保障,产业发展有效益。

(二)规范资金管理。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由具体实施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坚持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会计账务和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资金直接拨付实施单位,实行专款专用,技术专家及指导员服务费严格按照《石泉县产业振兴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考核办法》进行聘用、管理、使用和考核。

(三)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取得的成效,充分挖掘技术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好技术、好做法,全力营造产业振兴技术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管考核。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和监督考核制度,采取日常考评记载、定期检查评判、半年综合评定和不定期专项督查的考核方法,确保技术服务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具体考核按照《石泉县2023年产业振兴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考核办法》执行。

石泉县产业振兴外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外聘人员职责任务,规范绩效考核工作,引导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管理对象

外聘技术专家、技术员。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原则;

(二)坚持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原则;

(三)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绩原则。

第三条 考核方式

(一)县林业技术推广站负责外聘专家、技术员考核管理工作;各镇负责村级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考核工作。

(二)制定考核评分表,实行百分制考核,以重点工作指标为量化考核内容,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

(三)采取月考季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1.月考核。外聘人员工作纪实手册,纪实手册每月不得少于20天,并如实详细填写技术指导(时间、地点、天气、内容)、技术示范以及包抓重点镇村、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产业大户、培养本土技术人才;重点以户为单位,进村入户每人全年培训劳动力800人,每人每月至少完成100人以上;每次开展工作情况后需将“产业振兴技术培训人员花名册、授课内容(书面材料)和培训现场照片(照片统一手机横向拍照)彩色打印,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县林业技术推广站;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对不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实施的,不服从甲方调配、不报送培训资料的、不到岗培训的每发生一次扣除绩效工资,连续两次不到岗培训的给予解聘。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扣发绩效工资,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当月终止聘请协议,以上内容作为外聘人员工作评判的重要依据。

2.奖、惩制度。外聘技术员培训工作每月进行考核,划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实行绩效奖励。一是对当月完成培训任务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全额工资。二是对当月未完成培训任务考核为不合格的,根据当月未完成任务量扣发季度绩效工资。三是对当月考核为优秀的,且工作突出的前三名,除全额发放工资外,并实行绩效奖励(绩效奖励从扣除的不合格人员绩效资金中按照任务完成量支付)。四是达到优秀、良好的次年继续聘用,并在基础工资上上调100元。

3.季评定。由考评小组通过查阅外聘人员工作纪实手册、听取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分-80分(含60分和80分)为合格,80-9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

第四条 结果运用

将技术服务报酬总额的75%作为基本工资报酬,25%作为绩效工资报酬,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对季评定结果不合格的,扣发季度绩效服务报酬并予以解聘;对考核达合格等次的发放80%绩效服务报酬;对考核达良好的发放90%绩效服务报酬;对考核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绩效服务报酬。

第五条 本办法由林业技术推广站负责解释。

标签: 实施方案 技术服务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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