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公告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公告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
项目预算审核服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就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预算审核服务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预算审核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对“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服务要求:
1.对“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预算进行审核,预算审核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
2.预算审核报告应尽可能完整、准确、可靠,论证应充分,结论应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
3.进度要求:自签订合同后5天内完成。
三、项目预算
预算审核费为预算总金额的3‰。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副本等证明符合本次采购服务内容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相关响应内容及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应按上述第五点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在合理最低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于2023年10月12日18时00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金榜路与教育东路交叉口东南200米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党建办506室(邮寄后需要打电话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叶健平,0775-*******、*********68。
监督部门及电话: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党建纪检宣传办公室,0775-*******。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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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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