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广西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的公告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广西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的公告
广西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中,未在规定的整改期内提交材料进行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22号令)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规定,我局决定撤回广西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特此公告。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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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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