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正定县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2023】14号文件可研批复、正行审投资批复【2023】18号初设批复、正行审招标核【2023】7号招标方案核准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正定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正定县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正定县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点:正定县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正定县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包括应用支撑系统建设,主要包含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基础服务组件、管理服务组件以及安全服务组件;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包含基础应用系统、业务协同系统、智慧慢病服务系统、互联网+便民惠民服务系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科智能辅助诊断系统、中医智能辅助诊断系统、智能辅助诊断运行监管系统、智能语音外呼系统、传染病防控预警多点触发系统、区域智能导医导诊系统、区域医生移动协同系统等12个应用子系统的建设,以及相关对接服务接口的建设;基础及服务配套建设主要包含: 网络系统建设、安全系统建设、计算机存储资源建设、智慧化医疗设备购置等。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省标准的规定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和资料的整理、保管交验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证书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特别提醒: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 031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63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4、本项目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进行评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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