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房产租赁招标公告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房产租赁招标公告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房产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项目名称: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房产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房产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万可发展大厦房产位于绿谷大道238号、22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890.7㎡,房屋总建筑面积*****.62㎡,其中绿谷大道238号主楼总层数21层*****.2㎡,绿谷大道222号附楼总层数3层2076.42㎡,地下室1层,地下车位140个。)。该房产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位置,为周边居民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并有70多个免费地上停车位。
二、开发区管委会从2010年1月起,搬至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发展大厦),该房产属与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的房产。位于开区的核心位置,能满足开发区管委会20余个单位,500余名职工在此集中办公、会议、就餐、停车等需要,已被广大群众所熟知。在整个开发区范围内也找不到其他能满足管委会需求的房产,何况即使找到合适的房产那也会增加装修、搬迁的大额的租赁成本。综上所述,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的房产使用权,推荐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绿谷大道238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