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资产损失认定项目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资产损失认定项目
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资产损失认定项目已经批准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
由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查,对集团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资产损失认定工作,在核查资产损失及相关业务情况、核实损失金额和损失情形、查清损失原因的基础上,提出责任认定和整改措施的建议等,并出具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评估及鉴证报告等)。
投标人应编制工作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工作方案内容共六部分,包括:①项目简述(含对本项目的理解)②团队组成③技术思路与方法④工作步骤及时间节点安排(应响应本招标文件对工作时间的要求)⑤报告质量保证措施⑥增值服务方案。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服务团队:投标人应组织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其中:服务团队应不少于5人(含5人,含项目负责人),服务团队需配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正式接收并确认正式的相关专项审计、评估或鉴证报告止。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基本服务费+固定比例收费的方式,其中基本服务费为30万元,固定比例收费上限按资产损失认定金额*0.2‰计算。
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根据《江西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参考企业清产核资的计费方式,采用基本服务费+固定比例收费的方式,其中基本服务费为30万元,固定比例收费上限按资产损失认定金额*0.2‰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成立,系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或律师事务所。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3.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的中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4投标人须为具有出具专项审计、评估或鉴证报告的一级法人单位,若一级法人单位注册地不在江西省,可授权其分所参加,但分所须提供一级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报名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单位,可以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或关联的机构。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共同对报告的质量与结果负责。(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单位公章)。
联合体中标的,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委托合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统一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行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四楼408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416室(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
6. 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7.1 招标人:江西省铁路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2 联系人:林晓丽,联系电话:133*****300(工作时间09时~17时)。
7.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7.4 联系人:甘泉,联系电话:0791-********,151*****436(工作时间09时~17时)。
标签: 开展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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