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无人直升机操作培训服务需求公示第1包
某型无人直升机操作培训服务需求公示第1包
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型无人直升机操作培训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SXYI-F4001
三、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0日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8时00分
四、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型无人直升机操作培训服务 | 具备某型无人直升机操作培训资质与培训教学能力;具备某型无人直升机培训场地条件及相关培训设施设备 | 承训单位提供培训场地 | 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培训,具体结合我方人员工作实际和培训情况实际调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25.2万元;
※3.最高限价: 25.2万元;
※4.本项目确定 一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供应商需根据项目概况综合考虑,提报总价,总价低者中标执行。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承训单位应具有保密资质;具备某型无人直升机飞行培训场地、硬件条件和教学资质。(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杨先生 (提供2个联系人)
移动电话:139*****857 176*****842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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