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居住项目B、C地块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居住项目B、C地块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伍家岗区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居住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7-******-04-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国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居住项目(B、C地块)EPC总承包

2、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99平方米(地块B、C面积依次为*****.08平方米、*****.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1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4万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小区道路及环境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安防等。

3、项目建设地点:伍家岗区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西侧。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

其中设计范围

1:鉴于建筑设计类内容需项目整体考虑,因此本次设计范围包括项目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指完成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所必需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图设计、装配式深化设计、人防设计、钢结构及幕墙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水景深化设计、雕塑设计、游乐设施设计)、公共区域及配套用房室内精装设计(含硬软装)、售楼处室内精装设计(含硬软装)、样板房室内精装设计(含硬软装)、会所室内精装设计(含硬软装)、地下室及室外管网综合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安防及智能化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小区管道直饮水深化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及边坡支护设计、挡土墙设计等。并负责本项目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单位须提供工程建设报建所需的图纸及资料,工程总承包设计管理,配合相关审查认证。

2: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须达到申报“广厦奖”评审的要求。建筑设计、景观设计需积极申报设计或地产类奖项,其中景观须获得至少一个奖项,且必须积极响应甲方或者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成本优化咨询公司对设计图纸修改的要求。

3:中标单位在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设计过程中,需完成海绵城市方案设计(报规阶段)和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

4:泛光照明设计包含楼宇灯光设计和景观灯光设计。

5:中标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需完成项目各专业扩初及施工图、项目外立面深化、项目管网、项目地下室管网设计、项目施工现场配合等各阶段设计及配合工作。

6: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展前,中标单位需对项目规划方案及报建方案图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组织项目设计中期交流,确保项目各专业施工图能准确的反映出项目规划设计理念,保证项目产品平、立面满足规划设计的设计要求。

7:在完成项目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后,中标单位需对图纸进行自查,减少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等问题,积极与图审、节能、消防、人防、绿建等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确保项目各专业图纸通过图审、节能、消防、人防、绿建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

8:在项目建筑专业设计过程中,中标单位应该完成项目外立面深化设计图纸,图中需对项目各产品建筑立面的材质、颜色、线条等装饰处理方式进行详细绘制,并出具外立面各装饰构件的节点施工图,同时须提供外立面选材样品并协助外立面选材工作。

9:中标单位须确保设计成果通过图审、节能、消防、人防、绿建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涉及图审、节能、消防、人防、绿建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验收的要求,中标单位需对施工图进行调整的,应无条件提供相应的图纸及出具设计变更。项目所有设计变更图纸须出蓝图并盖章。

10:中标单位负责完成项目场地设计、室外管网综合等设计工作。

11:中标单位需将地下室水、电、风、暖等相关设计文件进行综合平面布置,并出具项目地下室的管网综合设计相关设计图纸。

12:待项目各区域管网综合图纸完成后,中标单位需对图纸进行自查,减少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等问题,积极与各配套专业进行及时的沟通及图纸修改。

13:在项目施工期间,中标单位需定期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完成项目图纸会审及相关施工配合工作,及时处理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及施工问题。

14:在项目各专项施工工程规划、消防、竣工验收期间,中标单位需根据项目现场及各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完成各项图纸整理协调及出具相应变更等工作,确保项目通过各项验收。

15:中标单位负责完成项目其他各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16:中标单位负责完成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建筑、景观、室内、幕墙、标识、BIM等项目开发建筑过程中涉及到各专业设计及专项施工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根据招标人已确认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及基坑支护、人防地下室、主体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室内精装修(含样板间及售楼部精装修及家具家电、软装)、景观工程、室外工程、安防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光纤入户,低压电缆、幕墙、夜景灯光、电力迁改、正式用水用电报装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内容;负责工期、质量、安全、造价、资料的管理,完成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

5、履约期限:总工期600日历天(包含设计和图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分阶段提交施工设计图纸;方案审批完成后30天之内完成主体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文件及附属配套设计文件根据实施进度分阶段提交。

6、质量目标:

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创优要求:(1)景观设计须获得至少一个奖项;(2)设计成果须达到申报“广厦奖”评审的要求。

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创优要求:(1)至少两栋单体建筑获评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2)至少两栋单体建筑获评宜昌市建设优质工程(夷陵杯) ;(3)至少三栋单体建筑获评湖北省优质结构工程。各楼栋单体建筑获奖奖项不得重复计算。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具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来(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完成过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注: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证明。)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

9、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0、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相应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bid/)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国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荣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197号S5-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妍妍、方天涯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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