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基于水分平衡条件下碳汇营造林优选植被群调查二标段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基于水分平衡条件下碳汇营造林优选植被群调查二标段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基于水分平衡条件下碳汇营造林优选植被群调查(二标段)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17:5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 ¥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娜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138*****913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昊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2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 138*****9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

项目编号: NXHS-【政采】-*******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宁夏基于水分平衡条件下碳汇营造林优选植被群调查(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生物量遥感反演、林地土壤水分调查与反演、土壤水分与生物量关系权衡、宁夏科学造林和碳汇森林经营技术方案编制-宁夏基于水分平衡条件下碳汇营造林优选植被群调查项目(重新招标) 其他林业服务 1 1.生物量遥感反演; 2.土壤水分遥感反演:遥感影像处理、土壤水分反演建模、土壤水分定量计算; 3.林地土壤水分调查; 土壤水分调查共计372个样地。其中:六盘山地及其外围土石质山区91个样地,每个样地调查4次,共计调查364次;固原黄土丘陵沟壑区77个样地,每个样地调查4次,共计调查308次;盐同海干旱中山丘陵区84个样地,每个样地调查4次,共计调查336次;毛乌素沙地50个样地,每个样地调查4次,共计调查200次;宁夏平原7个样地,每个样地调查3次,共计调查21次;贺兰山地35个样地,每个样地调查3次,共计调查105次;腾格里沙漠28个样地,每个样地调查3次,共计调查84次。 4.含水量实验室测定:1239份样本含水量实验室测定。 5.土壤水分与生物量关系权衡; 6.宁夏科学造林和碳汇森林经营技术方案编制。 ******.00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2024年1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7.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备注: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提供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以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2、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0-10 17:51:40 至 2023-10-17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请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2、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获得帮助。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路60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昊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22室
联系方式: 0951-******* 138*****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娜玲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宋娜
电话: 0951-******* 138*****91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昊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0-10

标签: 营造林 水分 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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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昊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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