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绥宁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宁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农【201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宁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宁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邵阳市绥宁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批复总投资1925.2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山塘、河坝、渠道、管灌等渠系建筑物。本次招标金额约1644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绥宁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黄土矿项目区)施工为第一标段,招标金额约700万元;
绥宁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金屋项目区)施工为第二标段,招标金额约456万元;
绥宁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瓦屋项目区)施工为第三标段,招标金额约488万元。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如在建项目已变更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需放入变更证明,开标后提交不予认定);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4日18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绥宁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邵阳市绥宁县沿河中路14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9*****000
(2)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分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35号阳光锦城1栋1单元1312房
邮政编码:410021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7*****571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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