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废物资固定资产招标公告

已报废物资固定资产招标公告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资〔2021〕274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资〔2021〕275号)要求,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对2000年8月—2015年11月购置使用的已报废设备进行残值处置。现以竞价方式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回收处置固定资产相关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批已报废资产进行回收处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已报废资产残值处置

二、项目概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的批复》(昆财资〔2021〕249号)和《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请示(市政府批复)》(昆政务请〔2022〕12号)批复,拟对已报废资产残值进行处置,设备现存放于物资仓库,数量、型号以现场实物为准。

三、处置地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物资仓库

四、承接标准

询价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应具备回收处置固定资产相关资质。

五、资格预审

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16日17:00前将“承接标准”中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用资料袋密封,封面注明竞价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加盖骑缝章。相关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4楼426室进行资格预审,逾期不再受理。

六、实物踏勘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按照市政务服务局相关要求进行实物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3:00-14:00前往物资仓库查看待处置资产实物,其余时间恕不接待。踏勘实物期间市政务服务局不安排车辆,由各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自行前往。

七、竞价办法及要求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且已参加实物踏勘的相关企业对已报废物资(固定资产)进行报价,报价单须加盖公司公章,并于2023年10月20日17:00前将附件《已报废资产残值处置报价单》用资料袋密封,封面注明竞价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加盖骑缝章。相关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4楼426室进行竞价评审,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二)竞价办法: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购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务笺〔2022〕5号)的有关要求,采取内部控制“比选”的采购方式召开评审会议,对“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已报废资产残值处置”项目进行采购评审。本着剩余价值最大化的原则,竞价文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按响应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报价最高者为成交方。评审结果将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公开。

(三)竞价结束后,由市政务服务局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方须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成相关处置清理工作。

八、申请人须知

(一)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以上费用均由成交方承担。

(二)成交方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款一次性缴付到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专用账户,同时签订设备处置安全施工承诺书,须在5个工作日内把指定处置资产全部清运出物资仓库并清洁完现场。

(三)成交方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均由成交方完全承担。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设备,处置垃圾须运走,场地须清理干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71-********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4楼426室



标签: 固定资产 报废物资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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