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南盛涞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南盛涞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我司持有的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内不良债权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债权本金总额为25,267.23万元,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合计4,649.08万元,债权金额合计29,916.31万元。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违约金 | 债权金额合计 | 基准日 |
1 | 海南盛涞实业有限公司 | 7,440.86 | 665.34 | 8,106.2 | 2023/9/20 |
2 | 海南建丰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7,914.69 | 1,231.62 | 9,146.31 | 2023/9/20 |
3 | 海南晶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8,073.9 | 995.9 | 9,069.8 | 2023/9/20 |
4 | 海南国阳美锦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 1,837.78 | 1,756.22 | 3,594.00 | 2023/9/20 |
合计 | 25,267.23 | 4,649.08 | 29,916.31 | |
上述重点债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海南盛涞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南盛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海南盛涞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海口观澜湖大道1号球会会所。法定代表人为郭绍一,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0日,该户债权剩余本金7440.86万元,利息(包括欠付重组利息及违约金在内)共计665.34万元,债权金额合计8106.2万元。
(3)担保情况
抵押物:海南盛涞公司以名下海口市观澜湖的“观澜湖?观悦五期”项目剩余住宅面积7,427.39平方米,别墅面积14,630.96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质押物:海南盛涞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人:河南金海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盛典实业有限公司、郭绍君、郭华伟。
(4)资产亮点
1、区域优势:项目地处海南省重点发展区域,2020年海南省政府确定了11个重点园区作为自由贸易港政策的主要承接地和先行先试的“孵化器”,海口观澜湖旅游园区已被列入11个重点园区之一,并且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落地,未来将海口观澜湖打造为“旅游+”产业业态集聚的创新园区,重点发展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影视、旅游+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成为聚合旅游产业链的产业聚集。
2、产品优势:该项目主打别墅和住宅产品,产品户型方正,设计合理,并且坐拥一线高尔夫球场资源。项目的别墅产品实际可用空间巨大,住宅产品赠送面积约40平方米。项目周边有大型购物广场,教育资源已初步成型,海南大学观澜湖国际校区已在观澜湖片区开工建设。由此可见本项目从产品结构来看极具吸引力,从地理位置来看有着绝对竞争优势。
2、海南建丰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南建丰达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展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目前公司为存续状态,公司股权结构为:海南鹿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出资850万元,持股比例17%;郑荣芳自然人出资4,150万元,持股比例83%。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东路16号明珠广场九楼东区,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海洋资源开发、承接土石方工程、农作物种植、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9月20日,该户债权剩余本金7,914.69万元,利息罚息等共计1,231.62 万元,债权金额合计9,146.31万元。
2022年12月22日我司与海南建丰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0108执恢280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海南建丰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海秀路16号明珠广场第六层9090.43平方米房产的所有权归我司所有,抵债金额8800万元。
(3)担保情况
以法人海南鹿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海南诚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个人严春丹、邢福胜、郑荣芳、邢福楹为保证担保,以海口明珠广场六楼商场经营收入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
3、海南晶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南晶展公司于2004年5月17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邢增轩,注册资本5,000万元,目前公司为存续状态,公司股权结构为:海南鹿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1%;海南建丰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出资1,750万元,持股比例35%;郑荣芳自然人出资3,200万元,持股比例64%。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路16号明珠广场七层,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土石方工程、国际经济、环保信息咨询服务、精密仪器、设备维修及售后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电子设备销售,商场管理。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9月20日,该户债权剩余本金 8,073.9万元,利息罚息等共计995.9万元,债权金额合计9,069.8万元。
2023年2月16日我司与海南晶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01执恢16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海南晶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海秀路16号明珠广场第七层9090.43平方米房产的所有权归我司所有,抵债金额8939.74万元。
(3)担保情况
以法人海南建丰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鹿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海南诚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建丰达娱乐有限公司,个人郑荣芳、邢福楹为保证担保,以海口明珠广场七楼商场经营收入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
4、海南国阳美锦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南国阳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展华,注册资本200万元,目前公司为存续状态,公司股权结构为:符展华自然人出资120万元,持股比例60%。赵青利自然人出资80万元,持股比例40%。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16号明珠广场第七层,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林业种植,农业综合流动,畜牧养殖(水产品除外),木材、花卉、苗木、种子、园林机械、器具销售。
(2)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9月20日,该户债权剩余本金1,837.78万元,利息罚息等共计1,756.22万元,债权金额合计3,594.00万元,相关案件正在恢复执行。
(3)担保情况
以法人海南建丰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晶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裕昌实业有限公司、海南诚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个人林道健、赵青利、符展华、邢福楹提供保证担保。
(4)资产亮点(以上3户债权资产)
以上三笔债权原抵押物已被裁定抵债给我司,目前剩余债权为扣除抵债金额的债权,最终剩余债权金额以法院执行为准。除此以外,分别查封保证人项下的其他资产,该资产位于三亚市海棠湾土地,其中海南建丰达公司债权轮候查封保证人海南诚海实业开发有公司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5块林地面积448,820.23㎡、文体娱乐用地2块面积*****.46㎡、住宿餐饮用地3块面积*****.36㎡;海南晶展公司债权查封保证人海南诚海实业开发有公司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5块林地面积448,820.23㎡、文体娱乐用地2块面积*****.46㎡、住宿餐饮用地3块面积*****.36㎡;海南国阳公司债权查封相应保证人海南诚海实业开发有公司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1块文体娱乐用地2090㎡、1块住宿餐饮用地6836.78㎡。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公开转让(组包或单户、两户转让)、重组等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参与资产处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企业、担保人以及与原债务企业、担保人及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3.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体;4.国际国内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中的主体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5.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不得购买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1月7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 系 人: 赵女士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898-******** 0898—********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
传真:089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海南大厦副楼14层9015室
邮政编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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