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

土石方工程

招标编号:cscec202*****000*******

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

土石方工程

招 标 公 告

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土石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1家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绍兴滨海新区,东至马欢路,西至延德路,南至乾诚道,北至思诚道

3.工程概况: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 ******.93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14 平方米,地下约*****.79平米。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24-26 层)、配套用房、配电房、开关站等单体。本项目1#~3#楼、5#~13#、15#~28#楼为居住建筑,29#、31#楼配套用房为公共建筑。1#、7#楼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其余居住建筑楼栋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筑,30#、32#、33#配套用房、配电房、开闭所、垃圾房均采用现浇结构。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设计图纸要求的土石方工程,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完成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场地平整、土石方的开挖、基坑承台的开挖、基坑内排水沟、集水坑的开挖,土石方装车、场内场外短驳、土石方外运工作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场内外取土回填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沿途路面保洁、有关施工措施(铺设路基箱和走道板、铺设道渣等)、地下障碍物处理、现场对外各方面的协调等为完成该项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4.2.工作内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综合单价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分包工程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利润、税金、检测检验费、临时设施费(场内修临时道路、铺路基板、配合零星回填等)、措施费(场地平整、障碍物处理等)、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地方政府要求缴纳的规费如渣土管理费、车辆和路面保洁费、有关部门协调费等一切费用。工程量按图纸图示尺寸计算,土方密实系数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综合单价不得调整,所有的政策性调价、市场风险因素以及其它任何风险均不再调整。

5.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计划2023 年10月进场施工,工期约500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工程规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合计约******m3的土方开挖外运、*****m3土方开挖短驳;******m3场外取土回填,具体以施工图及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月度支付70%,完工后付至80%,结算后第6个月付至90%,结算后第12个月付至95%,项目质保期满付至100%。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其他:需提供不涨价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在定标前,以现金形式足额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此部分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全部开挖完成后,在原缴纳金额的基础上扣除相应违约金后返还。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投标单位需具备绍兴区域近2年同本工程相关的业绩。

7.各品类投标人要求需按以下表格中内容增加。

品类名称

各品类投标人要求对应增加以下内容

专业分包

1.具备招标范围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要求。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8.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开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在华东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需考察合格后方可定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对于到期的资质资料需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及时登录云筑网”店铺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确保云筑网注册、认证、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字纸资料(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书

3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5

近2年绍兴区域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6

土石方保证金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36楼

分公司联系人:唐罕清 联系电话:186*****705

项目联系人:戴隆祥 联系电话:186*****893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项目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


附件3:

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

土石方工程保证金承诺书

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参与贵司的绍兴滨海新区配套人才房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土石方工程投标,招标编号cscec202*****000*******

我公司现做出如下承诺:

1.我司已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施工作业空间等情况,了解周边交通道路及限行限载的综合情况,已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报价的一切因素。

2.我司承诺,中标后根据承包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施工进度按照承包人的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期间不以市场价格浮动、卸土点卸土量不足等原因停工、故意拖延而延误现场进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及额外补偿。

3.我司承诺,在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定标前,缴纳50 万元保证金,此部分以现金形式缴纳。未及时缴纳上述现金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中标。此部分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全部开挖完成后,在原缴纳金额的基础上扣除相应违约金后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我司要求调价或停工,贵司有权扣除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滨海新区,浙江,绍兴

标签: 土石方工程 工程施工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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