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湘10强清1号郴州市恒旺冶金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湘10强清1号郴州市恒旺冶金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郴州市恒旺冶金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陈湘平的申请,于2023年2月17日作出(2023)湘10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郴州市恒旺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旺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3月17日作出(2023)湘10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瀛森律师事务所担任恒旺公司的清算组。

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程序,清算组需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郴州市恒旺冶金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专项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公共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并结合清算组关于选定审计机构的会议纪要,清算组决定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选聘条件

1、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选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2、参与过郴州市范围内强制清算或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需提供相关案例)。

3、审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与郴州市恒旺冶金有限公司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

1、协助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资产、股东出资等情况;

2、能在进场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

3、清算组认为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投标方式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7点前送达纸质投标文件。

2、资料提交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华宁瑞城2栋6楼

3、联系人:曹波律师 联系电话:189*****789

四、评选规则、程序及签约时间

清算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审计机构资质条件、业务能力、清算从业经验、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限、报价情况等方面,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审计机构、一家备选审计机构。清算组将于评选日公布最终选定结果,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手续(如因中选审计机构单方原因导致3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签约手续,清算组可以单方决定废除中选审计机构资格,并与备选审计机构签约)。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可能存在迟延支付,竞选机构请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迟延付款的,清算组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郴州市恒旺冶金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选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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