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职能及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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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

区应急局贯彻党的应急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有关工作安排,推动全区应急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煤矿除外,下同)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本区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负责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履行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行政监督职责。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参与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情况,承担区属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相关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二、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安全生产科。

岗位职责:负责全区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依法依规监督管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531-********

(二)岗位名称:安全生产基础科(加挂非煤矿山监管科牌子)。

岗位职责: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以及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联系电话:0531-********

(三)岗位名称:灾害管理科。

岗位职责:建立全区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各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承担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协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1-********

(四)岗位名称: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岗位职责: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主要承担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

联系电话:0531-********




标签: 行政执法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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