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E-13、E-14地块项目室外电梯安拆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E-13、E-14地块项目室外电梯安拆招标

室外电梯安拆招标公告

第一条投标方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方是合格机械供应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良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机械供应企业;同时投标方须是认同本工程建筑施工机械安拆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 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供方资质等级要求为贰级)。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1.2.2投标方应具有完成招标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方应服从招标方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用于本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1.2.4招标方月度考核时,因投标方的责任,投标方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方计划要求,经招标方书面责令投标方限期整改,投标方仍达不到招标方要求时,招标方除按投标方投标承诺书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和更换投标方,投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5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方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方,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方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投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6投标方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方和招标方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机械的操作、维修、保养、顶升、拆除等施工。另行安排的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惩罚性罚款(该另行安排发生的费用及连带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0.5倍)将从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方不得有异议。

1.2.7投标方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1.2.4、1.2.5、1.2.6条时,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退场通知书后七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因投标方退场给招标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连带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索赔)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温州市核心片区商务中心单元E-13、E-14 地块项目

2.2 建设单位:温州润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包干 的形式

投标报价包含:(详见回标表格要求)

节假期间约定招标方春节报停期不计租费,无其他报停时间。若春节期间不停机的则按实际使用结算。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每台室外电梯以实际验收时间开始计算租用期。

2.4 结构类型:框架核心筒结构

2.5 总建筑面积:约15万㎡

2.6 室外电梯概况:本工程共安拆3台室外电梯,型号全部为SC200/200 双笼变频驱动。必须是全新室外电梯,手续齐全,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2.7暂定安拆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 至2024年10月31日。

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大排档西门对面,如有需要,投标方应自行到施工场地现场考察。

3.2 临电:招标方只提供二级电箱;其余均由投标方提供并满足招标方管理规定。

3.3投标方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充分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招标要求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

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

5.1投标方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1.生产厂家: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安拆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证、特种人员作业证;

3.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装人员证件;

4.授权书;

5.劳务公司进场承诺书

6.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7.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8.经济标(投标报价书);

9.证明产品品质和公司业绩的资料;

10.室外电梯相关文件、优化方案(安全专项含安拆、扶壁布置等);

5.1投标方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5.2投标方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方缴纳招标管理及工本费200元且不予退还。

第六条结算与支付:

6.1计算及费用:

6.1.1室外电梯租费计算: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停电、停水等非投标方原因室外电梯停用,室外电梯月租费不变,投标方造成的原因停用则扣除停用期间安拆费;春节等原因停工停机(以室外电梯报停至室外电梯起用的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天数)不计费,室外电梯启用、报停以双方指定负责人书面签字有效。室外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已双方签字实际书面启用单为准,进入租用期,按月计算租费,不足一月的按月租费÷30×使用天数。

6.1.2 安拆室外电梯一天内不得连续停车(招标方需要除外)累计超过4小时,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月3天的安拆费用。具体时间由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6.1.4室外电梯进退场后投标方及时办理备案或注销手续,保证正常使用要求;

6.1.5室外电梯进场前需进行非日常检查范围外的保养(维修、刷漆等进场前完成)。室外电梯必须验收合格,办齐备案手续后方可启用;

6.1.6室外电梯安装方案(安、拆、升降、固定、使用等)由投标方按照国家建筑机械设备安装施工规范要求编制并提供给招标方,由招标方审核批准后投标方实施,但不免除投标方对此方案的任何责任。室外电梯安、拆前要履行正式备案手续,必须验收合格,办齐备案手续方可启用,从办齐手续启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费用。

6.1.7在提供机械设备之前,投标方已经对招标方工程情况非常了解,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能满足招标方施工需要,并在月租费中综合考虑了一切所需费用(安、拆、升降、固定、使用等),并对室外电梯施工(安、拆、升降、固定、使用等)过程负全责(技术、经济、安全等责任)。若发生投标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工期、质量等),给招标方造成损失时,投标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1.8室外电梯基础按照投标方提供的基础方案由招标方施工,投标方对基础方案的正确性负责。室外电梯基础由招标方、投标方、室外电梯安装方共同验收。

6.1.9本合同价已经包含所有费用,投标方不得在结算时要求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6.1.10投标方立室外电梯之前,必须与招标方签订安全协议,若以种种理由搪塞,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1万元。

6.2 费用支付:无预付款

6.2.1付款节点

安拆费用的支付:每月15日双方办理月度结算,月度结算完成(双方签字认可并盖章),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付三个月的60%,以此类推,设备拆除前付至80%,余款在设备拆除后六个月内付清。招标方对投标方所下罚单无需由投标方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至招标方项目经理部,投标方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招标方有权直接从投标方结算款中扣除。

6.2.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商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业主商票或二局三公司商票)。招标方在合同付款时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简称商票),其使用方式约定如下:

a、开票期限为6个月,且招标方不保证期限内的贴现;

b、进度付款阶段累计使用不低于合同总价30%的商票。

注:本投标报价税金单列。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工程所在地开具的符合招标方抵扣要求且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属于合法、合规增值税专业发票。支付投标方工程款时,投标方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完税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招标方无法抵扣税金,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6.3.1月度结算:投标方依据完成的合同内容,每月1日上报上月1日至上月31日的月度结算,月底前核对完成当月的工程量并签字盖章,投标方上报月度结算需包含:上月形象进度、产值、一月一清承诺函、签证台账及签证费用,以上资料均需要法人签字盖章。如不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核对招标方不予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且招标方公司对项目的处罚由投标方承担。

6.3.2分包月度结算是招投标双方根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投标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经招标方确认)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的月度正式结算。

6.3.3分包月度结算对象为投标方当月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招标方确认的工作量。

6.3.4对于正常完成月度结算的,分包工程款支付执行合同约定;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招标方不予支付当月分包工程款,按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支付投标方安拆费。待投标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招标方方可按结算结果补齐前期所欠款项,根据分包合同继续正常支付。

6.3.5最终结算=月结的汇总数-应扣款项

6.3.6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投标方办理工程结算以招标方工程部出具的完工证明为依据,投标方向招标方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结算资料,招标方自收到投标方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招标方应积极组织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核对并制定审核计划,应该在分包工程完工三个月内完成结算。三个月后,如因投标方不积极配合结算工作(包括不限于提供结算资料不符合招标方结算要求经催告不予更改、补充,投标方负责结算人员不按结算计划时间进行核对经催告不予改正等)招标方有权经一次催告后7日起出具结算结果,该结算结果为最终结算,投标方对此不得持有异议。正式结算未完成前,招标方不再支付工程款。

6.4特别说明

6.4.1投标方不配合招标方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招标方有权建议招标方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投标方入围。

6.4.2若投标方在工程施工阶段不配合招标方施工的,经招标方通知后还不配合的,招标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招标方与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进行施工的价格可不经投标方同意,且其他分包队伍或厂家的结算总额从投标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6.4.3招标方对投标方所下罚单无需由投标方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招标方项目经理部,投标方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招标方有权直接从投标方结算款中扣除。

6.5服务承诺:

6.5.1中标后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签订合同及时安装;

6.5.2 保证在需方要求的时效内供货,不得延误;

6.5.3 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6.5.4 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每月累计不少于两次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时间。投标方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上述时间招标方有权扣除投标方超过维护保养时间安拆费的200%。若每月公司检查室外电梯维修出现问题对项目罚款,则对投标方按公司处罚金额的双倍金额进行罚款。

第七条招标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参加该工程招投标并从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方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第八条定标原则

8.1在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恶意竞标的除外);

8.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8.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方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九条开标时间:详见云筑网

第十条联系人:刘春起 电话 :151*****053

附件一、招标清单

序号

安拆物名称

规格

报价依据

单位

工程量

不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合计(元)

税额

含税合计金额(元)

备注

1

施工电梯

SC200/200双笼

1、名称:起重机械设备、双笼人货梯
2、型号:SC200/200双笼
3、提升方式:齿轮、导轨式
4、安装高度:145米

月/台

24







暂定安拆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暂定两台

2

施工电梯

SC200/200双笼

1、名称:起重机械设备、双笼人货梯
2、型号:SC200/200双笼
3、提升方式:齿轮、导轨式
4、安装高度:90米

月/台

9







暂定安拆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暂定一台

3

司机人工费

司机人工费

每台施工电梯必须配置2名证照齐全的专职司机,并保证施工需求

月/台

33









合计












备注:

1、单价包含:每台室外电梯月安拆费(包含司机及乙方其它辅助人员工资、奖金、劳保、津贴、保险等所有费用)、附壁件费、人脸识别系统、楼层呼叫器、楼层呼梯按钮、每台电梯配两名司机(24小时作业),预埋件、大、中、小修理及日常维养费(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测费用(两次)、验收及备案费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增值税等所有费用。施工电梯安装材料费、安装拆除费、移位、检测、报验、备案已包含在进出场费内。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分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月结算中直接扣除,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提供体检报告;

2、投标的所使用的升降机均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应的规定,并具备温州市统一的备案编号。电梯必须采用齿轮齿条升降,电梯的新旧程度:要求使用年限3年以内,每台电梯均需电气联动装置和电梯内设置传感器及人脸识别系统,保证现场管理,楼层呼叫器及其显示设备安拆及安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贵司的投标报价中。电梯笼打开门后直接进入楼层,不采用电梯笼与楼层板之间的施工通道进入楼层。电梯笼内部要有可折叠的踏板方便电梯与楼层连接。

3、安拆升降机不得连续停车(甲方需要时)超过4小时,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月3天的安拆费用。具体时间由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

3、以上使用期限为暂定,具体时间以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起用日期至合同规定的停用日期为准。
4、室外电梯全部为节能变频电梯。

5、电梯结算的台数以现场实际安装的台数为准。

6、本报价中增值税税率必须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价格或拒绝付款。

6、机械设备租用期不足一个月的安拆费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折价计算。节假期间约定招标方春节报停期不计租费,无其他报停时间。若春节期间不停机的则按实际使用结算。若遇政府政策及国家大事强制停工(如雾霾红色预警、大型赛事等),不论实际长短,投标方承诺不收取租金。

7、交付期限及截止时间:自甲方签收室外电梯安装调试验收(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正规验收报告)合格使用之日起,至甲方指定的退场时间止,起用及停用时间按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部机械管理人员签字)为准。

8、电梯安拆单位应至少配置1名驻场专门技术人员,如现场出现技术问题,随叫随到,维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单台每月养护时间不超过8小时。

9、室外电梯每台配备至少2名操作人员,乙方需根据甲方生产需要并满足24小时连续正常运转,若需要增加司机,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室外电梯司机需持有特种工操作证方可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安拆费包括机械使用费、电梯附壁件费、电梯安装材料费、折旧费、大中小型修费、日常维修(应包括更换构件)、检查、保养费、室外电梯司机(含加班工资)及其他辅助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奖金、劳动保护费、保险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并包含外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装费、油料费、维修费、检查、验收及备案费用、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验收及备案费用;等所有费用。安拆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列举的费用和安拆期间维护费上涨的风险。乙方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各楼座电梯安装高度不同对安拆的影响,结算时乙方不得因电梯安装高度不同要求调整综合单价。

11、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水源、电源及一、二级配电箱上口电源。从二级电箱(含二级电箱)接出的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需满足现场要求。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12、安拆期限起止时间为暂估,以现场电梯开工通知单时间为准


,温州市,温州

标签: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