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项目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
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项目混凝土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所需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组织: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3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北环路南、规划红光路东。
1.4工程简介:由我公司承接的徐州市睢宁县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项目包含:项目包含2栋26层主楼,7栋18层主楼、1栋17层主楼、3栋6层主楼,共13个单体。(注:投标人根据现有图纸进行投标报价,但中标后图纸发生变化投标人均不能以此为借口调整单价)。
1.5、招标内容: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生产所需混凝土材料采购量见下表,实际数量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标分供方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1.6商品混凝土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含税单价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15-C60 泵送 | m3 | 约*****m3 | 混凝土为浮动价,参照送货上月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睢宁定额站)《睢宁县部分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发布的同标号预拌混凝土指导价,商品混凝土(泵送)含税价为基准价,在此基准单价基础上每立方下浮%。例:2023年4月《睢宁县部分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公布的商品混凝土(泵送) C30为515元/m3(含税价),此价格为含泵送费价格。 | |
2 | 混凝土 | C15-C60 非泵送 | m3 | 非泵送混凝土在《睢宁县部分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中商品混凝土(泵送)含税价为基准下浮%后减元。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含税单价 (按预拌混凝土各规格下浮后金额基础上增加金额) | 备注 |
1 | 细石增加费 | 细石增加费 | m3 | 9000 | ||
2 | 混凝土外加剂 | 抗渗剂P6 | m3 | |||
3 | 混凝土外加剂 | 抗渗剂P8 | m3 | 100 | ||
4 | 混凝土外加剂 | 膨胀剂 | m3 | 2000 | ||
5 | 混凝土外加剂 | 早强剂 | m3 | 100 | ||
6 | 混凝土外加剂 | 防冻剂 | m3 | 100 | ||
7 | 混凝土外加剂 | 抗裂纤维 | m3 | 100 | ||
8 | 水下混凝土 | 水下 | m3 | 100 | ||
9 | 自密实混凝土 | 自密实 | m3 | 100 | ||
10 | 混凝土外加剂 | 防腐剂 | m3 | 100 |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主体具备相应的经营或生产资质范围。
2.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提供样品及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以后实际供应的样品提供封样。
2.6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三年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报名时间:
3.1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10日下午18时,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说明:
①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
②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网页注册成功后,再行报名。
3.3、投标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料:
3.3.1企业基本情况表
3.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3授权委托书
3.3.4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3.6企业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明、企业宣传资料、施工照片及效果图等
以上资料3.3.1-3.3.5项均需原件扫描件,3.3.6均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3.4、未上传附件、上传附件不全和IP地址重复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3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依据招标公告内的要求提供样品(如有需要),如果未提供样品将不得通过资格预审。
4.4特别提示:关于造假、行贿、围标、串标处罚,禁用期为“三年”。
五、定标原则
5.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5.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5.4中标供应商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或者已引进成功的分供方。
六、质量要求
6.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6.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6.3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七、交货、验收要求
7.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二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7.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检尺、点数,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7.5交货地点:新城区二小周边地块一期工程
八、结算方式
8.1从浇筑第一块底板算起,每月16日办理结算,(结算对账后开具发票),乙方供货每满3个月,在次月支付前3个月结算货款的60%,以此类推;
8.2主体验收后三个月内付供货款的70 %;
8.3综合竣工验收通过且取得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后以后三个月内付至供货金额的 80 %;
8.4项目交付完成及乙方在我司办理总结算并经需方公司商务部审核会签通过且返回项目后壹年内分批付至97%,剩余3%尾款在其后两年内付清。支付最后一笔尾款时,双方必须办理总结算,并经需方公司会签完成后方可支付。不结算不付款。(尾款无息)。
8.5.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E信通”、银行代理支付等供应链融资、抵房等方式支付货款。若甲方采用“E信通”、银行代理支付等供应链融资方式,乙方贴现融资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若采用抵房支付,抵房比例不低于供货额的10%-20%,不计算利息且不限于本项目房产。
8.6预付款:本合同 无 (有/无)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大写:XXXXXXXX作为预付款。
8.7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九、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十、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颖
联系方式:152*****940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北环路南、规划红光路东,中建二局项目部
2023年10月10日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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