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污水站1#、2#生活格栅机外委大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污水站1#、2#生活格栅机外委大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污水站1#、2#生活格栅机外委大修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请有能力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与。
一、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QTLD-2023-036
2.项目名称: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污水站1#、2#生活格栅机外委大修项目(二次)
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个自然日内完工。
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要求、谈判文件要求完成。
5.采购范围:
5.1原位置安装两台机械格栅机。包含现场勘查、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
5.1.1机械格栅机包含机架、驱动机构、耙污链、耙齿、导轨、导轮、电气控制系统。
5.1.2电气控制系统包含控制箱,一、二次电缆,电气元件。
5.2屋顶进行新增天井改造的现场勘查、设计、制作。主要包括:屋顶破拆开口、开口四周围堰及防水封堵、天井防雨设施。
5.3.原格栅机拆除并拉运至厂区内甲方指定位置。
具体见招标文件。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的承包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项相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承包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具备较强的安全管控能力,符合提出的安全要求。
5.人员要求:须派驻一名项目经理,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机械工程类或机电工程类)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机电专业);一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施工人员:具有高空作业证,电工作业证,且保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2.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3.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即提供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公里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B109。
2.谈判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
3.谈判地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B109
3.谈判方式:电话谈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我公司仅在()发布本项目的谈判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谈判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km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25室
邮 编:******
电 话:0971-******* 138*****600
传 真:0971-*******
邮 箱:*********@qq.com
联 系 人:曹向辉
技术联系人:孟杰 13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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