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寒区公路绿色高强防撞基础设施改进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寒区公路绿色高强防撞基础设施改进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寒区公路绿色高强防撞基础设施改进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寒区公路绿色高强防撞基础设施改进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寒区公路绿色高强防撞基础设施改进技术研究与应用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JT-XM-XBCG-FW-******-0192
2.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 采购预算:******.00元
2.5 资金落实情况:部分落实
2.6 采购范围:
服务内容一:寒区公路绿色防腐技术-改进型环氧锌基护栏研究与应用
(1)提出适合于寒区的环氧锌基护栏涂层的3种厚度方案;
(2)针对环氧锌基材料特点进行相关材料及试验检测分析;
(3)申报地方标准1项;
(4)涉及该项目的专家评审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服务内容二:寒区公路高强钢波形梁护栏研究与应用
(1)对寒区高强钢波形梁护栏的结构(标准段)与Q235钢波形梁护栏的结构结合使用,在设计阶段如何进行结合并同时依托相关项目试验段实施;
(2)基于高强钢现阶段已获得并通过实车足尺碰撞实验安全报告,对于其系列产品在施工及养护过程中的应用进行研究;
(3)结合寒区公路特点对高强钢材料及力学性能进行适应性研究;
(4)结合高强钢在满足高速公路护栏防护要求的同时,对其绿色环保及去碳化、节约工程造价等进行研究及量化具体指标;
(5)对高强钢材料应用于高速公路项目时,如何进行材料检测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
(6)申报并获批黑龙江省地方标准1项;
(7)涉及该项目的专家评审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7 服务期限:12个月完成,取得科技项目成果鉴定证书。
2.8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9 付款方式:分批付款(与主框架合同同比例支付)(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2.10 质量标准:符合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现行相关科研课题服务要求,通过鉴定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等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格式自拟。)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业绩要求:意向供应商近5年内(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一项省级或以上级别的公路建设相关科研项目。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采购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5日0时00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5. 采购保证金5.1采购保证金的金额:不收取
5.2 供应商采用电汇形式提交的采购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时间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7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其他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651
代理机构:黑龙江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19层B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001
电子邮箱:zyzbdljg@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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