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镇城厢社区东二队三产用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GXFSZC2015-J2-076-GS)竞争性
新宁镇城厢社区东二队三产用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GXFSZC2015-J2-076-GS)竞争性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新宁镇城厢社区东二队三产用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已经扶发改字【2015】149号下达计划,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扶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新宁镇城厢社区东二队三产用地配套道路一期工程
采购范围:施工样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765米,宽10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和
道路工程。
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竞标控制价上限(万元):*******.13元
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地点:扶绥县思贤路延长线两侧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资金实力的公司,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 月 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三楼)报名,提交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复印件(以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复印件上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50元
5. 递交竞标文件和截标时间
5.1递交竞标文件和截标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gecc.com(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路2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三楼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林工
电 话:****-******* 电话:0771-*******
传 真: ****-*******
2015年12月31日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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