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的用海公示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的用海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的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先行段
海域使用申请人: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区横沙浅滩,横沙东滩东侧已建堤坝以东、南槽深水航道以北、北港水道以南。项目用海内容包括横沙大道外延(含配套平台)、安全平台、灯塔、北缘护底、灯浮和砂库。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申请用海面积694.3511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横沙大道外延(含配套平台)、安全平台、灯塔、北缘护底和灯浮申请用海期限40年,砂库申请用海期限4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
传真:********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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