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苔峪河石庙子镇大沟桥至中堡段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苔峪河石庙子镇大沟桥至中堡段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青苔峪河石庙子镇大沟桥至中堡段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0-12 至 2023-10-18
撰写单位: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永浩
(青苔峪河石庙子镇大沟桥至中堡段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苔峪河石庙子镇大沟桥至中堡段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青苔峪河石庙子镇大沟桥至中堡段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1,274.00
最高限价(%):3
采购需求: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报告编制)。
二、履约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三、工程概况:该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2.864公里。 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平整5.202公里;新建岸坡防护7.779公里,其中左岸总长3.304公里,右岸总长4.475公里。岸坡防护形式为浆砌石挡墙+生态防护型式,护岸防护以上部位岸坡均结合生态防护。
四、服务内容:
1、按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标准,完成本工程的项目勘察(含地质勘察、工程勘测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设计概算编制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编制(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2、设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告编制。施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解决设计图纸中出现的问题。
3、支持施工过程中技术咨询,图纸变更等服务。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在采购单位遇到问题时,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且上级资金下达后一次性支付。
六、其他要求:
1、设计人向采购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的期限
(1)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根据服务期限安排时间提供岩土勘察中间成果,根据服务期限安排时间提交完整成果。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根据服务期限安排时间提供测量成果。
(2)在勘察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及时与采购人、可研编制单位(如有)联系。
(3)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根据服务期限安排时间提供中间成果,并进行中间成果汇报。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根据服务期限安排时间提供方案设计报告,中标通知书签发后根据服务期限安排时间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根据服务期限安排时间出具施工图成果文件。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需进行采购人内部预审及相关的审查;该成果需在满足项目建设时序安排的基础上,分期分册出具。
2、设计人向采购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的套数:
(1)纸质版的要求:提供正式测量、勘察纸质资料和报告10份,设计纸质资料和报告10份,图纸10套(蓝图)。
(2)电子版的要求:电子版U盘2套,光盘1套。
(3)所有成果送审版不少于15份,可读写的电子版U盘3份。
若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相关文件的数量,设计人须无偿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3、本项目的设计人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的批复。
4、工程勘察相关报告及成果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单位出具。若设计人没有工程勘察相应的资质,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5、各项方案及报告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报告编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若未发送以下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或电子邮件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准备解密,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厅十楼
联系方式: 13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024-********136*****404
邮箱地址: lnsyy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初琪
电 话: 024-********136*****404

标签: 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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