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电厂关于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流程管理专项服务及科技投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湖南岳阳电厂关于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流程管理专项服务及科技投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湖南岳阳电厂关于2023-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流程管理专项服务及科技投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2-07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湖南岳阳电厂关于2023-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流程管理专项服务及科技投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华能岳阳电厂 2.2 项目概况:在现阶段科技强国的大政方针下,国家逐步出台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年第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大型央企、国企在业绩考核时均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鼓励企业创新,在税收方面近几年研发投入的加计扣除比例不断提高,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强,加大研发投入、科技强国是大势所趋。我厂近几年紧跟政策导向,在研发项目和技改项目中积极发挥创新创造能力,取得多项关于节能降耗、设备安全运行以及缺陷改造方面的技术成果,并申请了诸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但在对标研发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上,仍存在多项薄弱环节。如我厂对哪些项目填补了领域空白或形成了新的专利技术不甚了解,因此,我厂常常对研发项目的识别能力不足、对研发费用财务归集口径和税财税口径差异缺乏专业判断,及与研发项目相关的证据链条不完善等,导致我厂虽有研发成果和实际的研发投入,但一直未能在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红利的同时管控相关税务风险。 为实行集团公司、分公司、基层企业三级科技管理,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我厂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要求,对2023年度、2024年度除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之外的科研投入进行规范性管理,努力实现科技投入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优质化、专业化。因此,为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同时避免后续税务风险,需聘请有资质第三方进行研发相关的专业咨询服务。 2.3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两年。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根据工作安排,拟定工作计划。从合同签订的当月开始至2023年及2024年汇算清缴结束期间,投标人需每月对招标人的研发项目进行识别、归集与备查资料的整理,并在识别工作结束后提交新识别的研发项目清单、当月的所有研发项目费用归集资料、辅助帐、需完善的备查资料等。 2.4.2对我厂研发项目进行管理: (1)针对我厂已存在的研发项目进行管理 了解我厂研发活动现状,并识别研发活动税务风险,包含但不限于研发活动实质、特点、分析判断研发活动现状能否满足税法合规性要求; 对已归集的研发费用进行审核,针对存在的税务风险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针对我厂未识别的研发项目进行管理 识别服务期内可进行研发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不限于我厂已识别的项目。根据识别的研发项目建立研发项目库,并进行相关管理; 对新建立的研发项目费用进行归集,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指导我厂完善研发活动需使用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并指导财务对研发支出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对贵我厂同时进行多项研发项目清单、同时用于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的各项支出,提出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分配方法;对我厂研发费用以合规、合理的方式进行归集,并填写研发费用辅助账,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2.4.3对研发项目进行备查资料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项目立项决议文件、立项报告、验收报告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等。 具体包括:为我厂设计资料收集流程,在我厂的授权下联系并指导各环节相关人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各环节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部、计划部、财务部以及供应商。此外,对相关资料装订留存,避免因为人员更迭造成的材料缺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研发项目立项决议或批复; b.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方案); c.项目组研发人员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d.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e.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f.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用情况说明); g.研发项目测试报告、上线报告、验收报告。 2.4.4对新建立的研发项目费用进行归集,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指导招标人完善研发活动需使用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并指导财务对研发支出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对招标人同时进行多项研发项目清单、同时用于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的各项支出,提出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分配方法;对招标人研发费用以合规、合理的方式进行归集,并填写研发费用辅助账,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2.4.5审阅研发项目中拟签订合同的税务风险,并提出建议,指导招标人获取其他研发项目相关资料。 2.4.6针对服务期内研发事项,在日后的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中,协助我厂与监管机构检查进行解释。 2.4.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培训。服务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研发项目识别技术层面和加计扣除政策相关内容的培训。 2.4.8按照国家制度、行业规范及集团要求,对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外的科技投入相关项目成本支出的归集范围、项目资料的规范要求及会计核算等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 2.4.9对招标人其他科技投入项目进行管理。 (1)识别服务期内其他科技投入项目,不限于招标人已识别的项目。指导技术人员从项目初始参照可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项目资料要求整理相关文件,并进行备查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2)审阅其他科技投入项目拟签订合同的税务风险,并提出建议,指导招标人获取相关资料。 (3)根据集团科技投入归集文件,指导招标人按照集团要求对科技项目符合集团要求的投入进行应归尽归,并按照集团归集要求协助招标人对科技项目投入的组成进行审核,针对审核过程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协助招标人改进完善。 2.4.10协助每月申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投入统计表,并协助整理留存备查资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其他科技投入项目立项决议或批复; b.其他科技投入项目计划书(方案); c.项目组科技人员名单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 d.从事其他科技投入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e.直接购入的用于科技投入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出凭证; f.其他科技投入支出辅助帐及汇总表; g.其他科技投入项目成果总结、验收报告。 2.4.11协助每月整理科技投入费用明细,根据集团要求指导财务进行会计处理。 2.4.12针对服务期内其他科技投入项目事项,在日后的科技投入费用检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进行解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4A税务师事务所及以上资质,且证照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及相关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3.2.4 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3.2.5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1日14:00起至2023年10月1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获取:在招标文件获取期内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需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使用投标管家登录、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华能岳阳电厂 联系人:袁小姐 电话:07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608 电子邮件:hnsc02@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湖南,岳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流程管理 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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