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辽宁省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品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
210*****8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品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康平新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
规模:辽宁省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品油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品油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品油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成立,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的供应
商。
2投标人具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含柴油,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
输(3类):投标人自身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的,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第三方承运
(具有相关的合作协议证明及第三方具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信誉良好,无履约不
良被投诉情况,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m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活动。
7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1日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
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ghzbvip3163.com邮箱并
致电代理机构,合格并电汇标书费用后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七其他
1.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文华村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3.招标范围:辽宁省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品油采购项目采购数量:500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康平新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平新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文华村
联系人:王宝勇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联系人:高阳左晓婷
电话:024-
********电子邮件:ghzbvip3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人染的柳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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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业务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