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桥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已由来发改社会[2015]22号文、来发改社会[2015]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2.2项目编号:[2015]兴宾施FJGZ第43号
2.3项目规模:新建六层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为4510.09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宿舍楼、泵房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5项目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初级中学校园内。
2.6合同工期为:180天(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项目投资总额:约697.55万元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0日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lbsggzyjyzx.com)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清单)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即招标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8时 00分至9时30分。
4.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的前一天下午17:30分前到账。
4.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7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监督管理部门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谭诫 联系人:蒋桂兰
电话:****-******* 电话:****-*******、传真:****-*******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标签: 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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