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水利局山区河道水普外河道划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湘乡市水利局山区河道水普外河道划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湘乡市水利局山区河道水普外河道划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水利局的委托,对湘乡市水利局山区河道水普外河道划界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水利局山区河道水普外河道划界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乡财采计2023】130

3、委托代理编号:HNZB-*********

4、采购项目预算:180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咨询服务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包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预算金额(元)

简要技术及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

整包

湘乡市水利局山区河道水普外河道划界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00元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

内容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3、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1.7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获取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投标供应商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为 2023年10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00元(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电子保函

3、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4、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 栏目内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 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7、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8、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乡市水利局

地 址:湘乡市东风广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办事处滨江豪庭9栋211号

联系人:贺蓉、吴傥

联系电话:0731-********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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