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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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取样、接样、现场检测及试验、养护、实验室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报告送达等。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产品、构配件及工程实体检测等,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地方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 2023-10 |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或工程材料检测)服务业绩(基础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所对应的验收证明材料或对应的结算发票。验收证明材料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或综合资质(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4、其他要求: 无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资质、业绩及业绩证明文件。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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