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渝05破243号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第二批分配公告

2021渝05破243号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第二批分配公告

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财产第二批分配公告

(2021)凤山破管字第114号

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

《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于2021年12月17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规定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本次可供债权人分配的财产总额:

凤山公司名下的位于沙坪坝区渝碚路99-2-2号房产变现价值总额*******元。

即本次可供债权人分配的财产总额为*******元。

二、破产费用(含预留):******.22元

预留管理人报酬********2%=******.48元;沙坪坝区渝碚路99-2-2号房产变现产生的分摊评估费用*****.79元;沙坪坝区渝碚路99-2-2号房产过户产生的交易税费******.95元。

三、本次拟分配情况

本次可供清偿的财产金额:*******.78元。(计算方式: 本次可供清偿的财产金额=目前可供分配财产总额-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本案已裁定的无异议债权中,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金额为********.67元,担保财产为沙坪坝区渝碚路99-2-2号房产。

本次可供清偿的财产金额*******.78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全额清偿对沙坪坝区渝碚路99-2-2号房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清偿率为8.73%。

四、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所披露的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0月10日。

(二)本次分配为第三次分配,在管理人执行职务完毕后剩余部分将根据《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再进行补充分配。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若无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则管理人将根据《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重庆市凤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 财产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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