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10号楼101室房屋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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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3D位置展示: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10号楼101室房屋公开招租
SCJX********
苏州工业园区创电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2022-11-08
2022-11-22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看样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134*****005
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
工业用房
1
73.92
3年 0个月 0天
至
使用中
是
简装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与苏桐路交汇处,距1号线星海街站向南约2km,3号线李公堤站向西约1km。
标的资产原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人民币5000.00元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转首期租金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通过综合评定方式(评分指标体系可在公告期间联系出租方进行查看)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交易中心组织
非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
出租方自行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元/年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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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10号楼101室房屋公开招租 ■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134*****00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方式:134*****005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坐落位置
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
资产类型
工业用房
所在楼层
1
出租面积(㎡)
73.92
租期(年)
3年 0个月 0天
至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是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简装
配套、环境、交通等
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与苏桐路交汇处,距1号线星海街站向南约2km,3号线李公堤站向西约1km。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资产原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
评估价
评估机构
评估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交纳金额
人民币5000.00元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16:00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报名保证金转首期租金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通过综合评定方式(评分指标体系可在公告期间联系出租方进行查看)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遴选方式
交易中心组织
非交易中心组织
电子竞价一次报价
电子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
出租方自行组织
中介机构组织
加价幅度
元/年
中介机构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自行组织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受托中介机构或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电子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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