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特种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民航大学特种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民航大学特种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仪表/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采购单位 中国民航大学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16: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原老校医院一楼107会议室
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超、王静、曹治国、刘艳022-********转6686 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特种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BHGP-ZGZC-2023-038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特种无人机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特种无人机系统采购,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可享受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11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行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 2022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2022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为保证开具发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代理机构“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小杰,022-********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原老校医院一楼1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联系方式:孙超、王静、曹治国、刘艳022-********转6686 企业邮箱:bhzbdl201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2-********

 

标签: 特种无人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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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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