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准军事化建设采购拉杆箱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准军事化建设采购拉杆箱公开比选公告
按照总队(局)准军事化管理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建设一流执法队伍,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一批准军事化建设拉杆箱。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川交高执三〔2022〕67)的规定,现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单位,项目情况及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采购一批拉杆箱,用于队伍准军事化建设,数量为208个。
货品要求:尺寸20寸,颜色和外观形状相同,箱体为聚碳酸酯材质,需定制单位logo。
二、报价说明
最高限价人民币9.7万元(人民币玖万柒仟元整)。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作废。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内容的所有费用(含运输费、税费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营业资质(销售日用百货品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若有意参与比选,请按《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准军事化建设拉杆箱采购项目比选文件》(详见附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参选机构请于2023年10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比选文件和相应资料密封后送至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执法监管大队。收件人:杨程,联系电话:028-********。
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密封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恕不接收。
五、比选:
(一)比选方式
比选人定于比选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参选人可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未派代表参加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二)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比选价格 | 60 | 报价总价高于9.7万视为废标,低于9.7万的,采取(9.7万-报价)/500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最高不超过60分。 |
2 | 产品综合性价比 | 30 | 根据产品品牌参数,结合产品实用性和定制型要求,综合评议产品性价比,最高30分。 |
3 | 服务承诺及比选人陈述情况 | 10 | 根据参选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情况综合评议,最高10分。 |
总计 | 100 |
六、交货时间:
中选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成都市成华区万年路6号515办公室交由收件人检验。逾期不交付的,收件人有权取消中选人中选资格。交付货物与比选文件不符的,收件人有权拒收。
附件: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准军事化建设拉杆箱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三支队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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