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共享花园·共享菜园”养护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共享花园·共享菜园”养护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附件2:采购实施前公告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共享花园·共享菜园”养护管理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公明社区工作站购买“共享花园·共享菜园”养护管理服务,养护面积207平方米,每日(约工作4小时)进行养护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对植物进行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对菜园进行翻土、播种育苗、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化学及物理防治等工作。清理植物落叶、落花。清理蔬菜残叶、黄叶等。包含提供菜园种植所需一切园艺资材,包括但不限于:营养土壤、防虫网、防虫贴、保温地膜、菜苗、菜种、农药、有机肥、育苗盘、植物标签、蔬菜支架等。4、对菜园进行种植规划。5、配合活动组织方参与菜园活动,活动提供专人指导种植。6、检查灌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7、负责种植工具的收纳管理,及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服务期限为50天。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46号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窗口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1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