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3年第6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3年第62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3-J1-******-ZHSW
二、项目名称:供配电系统虚实互联实训中心采购项目(重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四川光谱誉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简城大井村二社
被投诉人: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09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乐净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机型参数、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电线电缆生产制造需要办理生产许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投诉人查询珠海康晋公司并未具备电线电缆的生产资质,因此成交供应商属于虚假应标不具备成交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二)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尚未履行,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撤销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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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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