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涵三路改造提升项目和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涵三路改造提升项目和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涵三路改造提升项目)和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涵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17:55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10:30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888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涵江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陈137*****9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82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林182*****888 |
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涵三路改造提升项目)和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涵三路改造提升项目)和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182*****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陈137*****9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182*****88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82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涵三路改造提升项目)和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名称:福建诚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涵三路改造提升项目)和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EPC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2.地 点:莆田市涵江区
二、代理范围
承担编制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答疑等相关文件,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项目费用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中标折扣率 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各招标项目中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
五、应提交的材料
1.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报价函(由投标人加盖公章)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 日上午10:30 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
七、确定中标单位
1.本项目采取从投标人中选择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且资格条件核对合格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即投标折扣率最低中标;
2.若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有两家或以上的采用随机抽取中标的方式从报价折扣率最低且资格条件核对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单位;
3.本项目投标报价折扣率以百分比形式体现(如“八折”即以80%表示),最高值为80%,最低值为10%,投标人须在10%-80%之间进行报价,报价小于10%或者大于80%的为废标;
4.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含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招标答疑编制工作,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3.因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其他过错,影响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业主不予以支付招标代理费,且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若中标人因投诉等原因取消其中标资格,则重新招标;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
九、公告时间
2023年 10月12日 上午8:00时起至2023年10 月19日 上午8:00时止 。
十、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 10月 20日上午10:30时 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评标室,投标人需到现场。
十一、其他要求
1.如因政策变化任务取消,中标代理机构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合同协议的解除终止工作;
2.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格式自拟。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2000元包干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缴纳代理服务费。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仅用于系统公示使用,实际合同价(中标价)以按实结算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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