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平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4月13日,县委第一轮第二批巡察一组对太平镇下辖19个村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巡察反馈会后,我镇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各部门、各村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维护”,以高度警醒、认真负责的态度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全镇及各被巡察村的首要政治任务。镇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及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及各村书记等为成员,下设整改办公室、整改工作组、整改指导组、督查问责组4个小组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压实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整改

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5次会议,镇党委书记带头研究巡察整改中的重难点工作,做到亲自督导、指导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太平镇党委以问题为导向,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逐项细化整改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中共太平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对太平镇下辖19个村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明确了整改落实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要求,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清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对具备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台账,细化时限进度;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生产性补助资金对象申报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 8月29日,通过工作群向各村扶贫业务员强调在今后的生产补助中加强条件审核,必须有劳动力人口和从事农业生产的脱贫户才可申请生产补助。2022年9月8日,组织村业务人员培训生产性补助资金对象申报条件,再次强调工作要点。2022年10月13日,组织全镇干部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培训会,要求包村干部掌握相关工作要点,加强对村业务的指导。二是加强宣传督促,严格把控资金去向,告知脱贫户只可将生产补助用于发展生产,不可用于其他用途。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镇扶贫办主任给予提醒谈话,责令雄鸡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新楼村书记给予批评教育。

(2)针对“一键报贫”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8日、10月13日,两次分别向村业务员和包村干部开展“一键报贫”贫困农户在线申报系统业务培训,了解一键报贫政策,要求各村加强宣传推广。二是通过入户、广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一键报贫”贫困农户在线申报系统使用流程及政策的宣传,并在19个村公示栏张贴“一键报贫”办理流程,提高“一键报贫”政策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一键报贫”申报。

(3)针对农村“厕所革命”推进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景坑、新营、麻寮、大布、山前等5个村庄公厕已经建设完成并且投入使用。二是“一长两员”制度上墙,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每天一扫,加强完善保洁管养制度。

(4)针对部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9月组织第三方保洁公司对文山村内清池塘、雄鸡步宅自然村池塘水面飘浮塑料垃圾、榕城村官厝自然村村内排水沟淤泥沉积、新楼村位于“下塌”低洼积水处,水体发黑进行整治清理,恢复环境干净整洁。二是举一反三,2022年7-10月期间,组织人居办和环保站开展全镇19个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排查,共开展巡查10次,发现问题5起,已全部整改完成,各村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提高。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文山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雄鸡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榕城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新楼村书记给予批评教育。

(5)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9日,镇乡村振兴办、项目办的分管领导、干部和村主干到四都镇西梧村、金星乡院前村参观学习其乡村振兴工作先进经验,拓宽发展思路。二是建设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走马村的走马驿站夜市建设项目,将走马驿站后半部分及周边改造提升为夜市商场,并吸引周边摊贩进驻。该项目预计年底建成,今年年底可增收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三是争取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厚径村、山前村等2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县城投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补助资金采取“县级统一运营,村级受益”方式,投资受益率10%,所得收益金归村所有,2022年增加村集体经营收入10万元。四是大力推进各村三资清理工作,摸底、梳理、收回各村资产,为下一步各村利用相关资产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加下坚实基础。

(6)针对乡村振兴样板示范村建设仍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10月期间,组织19个村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及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政策。二是2022年7月27日,省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已通过省级考核并获得授牌。2022年3月1日,在走马村举办企业招聘会,帮助走马村人才引进,搭建群众与企业求职招聘桥梁。2022年8月25日下午,举行“太平之风瓜果硕·青春奋进正当时”互联网营销专题培训,培训采用主会场和分会场的形式,与“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产业兴 巾帼行 青年进”漳州市万名“新农人”素质提升工程诏安现场会做有效衔接,全镇100余名青年创业人才参加培训。三是完善大布村、白叶村农村书屋,更新图书80余本;投入4万元,增设镇区主干道文化宣传路牌42个;投入2万元新增1个镇级文化活动室,购置书柜5套、图书 100余本。四是2022年10月2日,举办太平之风参观学习活动,组织镇村干部参观太平之风精神展示馆,学习太平之风不怕困难、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革命精神。五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督促第三方落实保洁责任,坚持每日一扫、每日一清,镇人居办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倒逼第三方保洁单位责任落实,进一步保障保洁工作长效推进。

2. 关于村干部责任意识和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9月期间,不定期组织我镇村干部、警务助理等日常巡查牛蛙养殖,使用无人机、摩托车地毯式巡逻摸排等方式,全方位、全覆盖巡查摸排牛蛙养殖场,发现一起,去功能化一起,形成严厉整治态势,巩固整治成果。2022年1-9月份我镇共清理整治牛蛙养殖场44家,清理面积约32.4亩,出动1600人次。二是保持与相邻红星、建设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边界地带的违规养殖,避免“四场”养殖户进行转移,2022年1-9月共联合执法12次。三是通过抖音、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形成舆论效应,共发布抖音宣传视频2条,让群众直观了解到牛蛙养殖污染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宣传入脑入心,树立群众良好生态环保意识。四是2022年8月镇党委出台《太平镇畜禽牛蛙养殖污染督查工作机制》并下发至19个村,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全镇流域水环境保护。五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镇环保站站长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走马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大布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新楼村书记给予批评教育,对厚径村书记给予提醒谈话,责令景坑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山前村原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召开太平镇五一期间打击盗采河砂推进会,强调各村要加强河砂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打击非法盗采河砂和区管河道(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非法堆砂、洗砂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2022年1-9月,组织镇村两级干部、河道管理员、派出所交叉巡逻27次,与县水利局水政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2次,严厉打击盗采倒卖河砂资源违法行为,加强盗采河砂动态巡查打击,组织力量对东溪沿岸的载砂便道进行深挖破坏、围堵,截断摩托车运载路线。三是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大会强调,小会提醒。向干部群众彰显治砂管砂的决心,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普法守法的意识,倡导全镇人民群众共同携手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镇环保站站长给予批评教育,责令走马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元中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大布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新楼村书记给予批评教育,对河边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雪里村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麻寮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个别村民非法占地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9日,镇自然资源所组织各村书记和土地管理员学习耕地保护等知识,强调非法占用耕地对环境及粮食安全产生的危害。二是2022年7月26日,已对雄鸡村村民张某占用1.89亩耕地的养鹅场进行拆除,现已完成拆除整改复垦。三是2022年10月8日,文山村村部旁占道搭建的铁皮房已拆除整改到位。四是全镇由自然资源所、建设所、两违办干部组成一支专业巡查队伍,在辖区内进行不定期巡查。2022年1-10月,镇自然资源所、建设所、两违办共联合巡查13次。五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雄鸡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文山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及机制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9月,镇综治办通过宣传标语、横幅、LED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共悬挂横幅5  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500余次。二是常态化开展东溪巡查,加大部门协作力度,重点整治辖区盗采河砂现象。2022年1-9月,镇综治办联合环保站开展不定期巡查27次。三是借助走马村创建市域现代化治理试点村有利契机,深化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将综治协管员、调解主任、综治网格员等村级专管员的岗位设置进行整合优化,确保服务群众“不缺位”。全镇19个村划分了99个网格,配备综治(环保监管)网格员40人、警员5人、平安志愿者960人以及‘N队’5支”。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7月份,指导各村落实《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学习。8月份,在全镇干部职工及各村支部书记大会上党委书记沈雨钦同志组织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9月份,在全镇干部职工及各村党组织书记大会上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二是加强各村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学习。2022年8月16日,在村级巡察整改工作会上,指导各村落实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2022年8月雄鸡村村部的宣传栏、雄鸡村损坏标志牌、公园草坪晾晒鸭毛现象已完成清理,镇宣传办要求雄鸡村规范张贴公示内容、村务公开材料等,并指定专人对公园进行管理。四是举一反三,镇宣传办2022年8-9月针对19个村对宣传栏、公园等公共设施进行巡查、清理,共巡查19次,发现大布村、林塘村、文山村、雪里村等4个村村部宣传栏存在废旧公示内容残留,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村财收入报账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村主干、报账员的业务培训。2022年8月15日,经管站组织19个村书记和报账员对《诏安县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财经纪律的集中学习。二是进一步健全镇“三个中心”财务管理,对村级财务报账手续进行梳理,确保报账手续规范完整。三是榕城村已整理好卫生费缴交清单并附在相应凭证中、走马村已整理好橡胶地承包合同并附在相应凭证中。四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榕城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走马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部分村财务报支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镇“三个中心”加强对村级财务报销加强审核把关。实行村级财务“联合审批会签”制度。村集体资金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据,原始凭据列明费用项目、数量、金额或附费用清单,做到手续完整、要素齐全。二是2022年9月21日走马村已追讨回多付给徐某等3人劳务费(每人150元/天),共计450元。2022年8月30日景坑村已追讨回多付给张某等2人劳务费(每人120元/天),共计240元。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走马村原村主任徐浩给予诫勉,责令景坑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村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5日,镇经管站召集各村书记和报账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发放“三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摘编。二是景坑村位于下洞山的900多亩集体山地2011年承包期满现已收回,村委会对该片山地建立了台账,下一步将考虑对该片山地进行发包。三是白叶村将位于“第三溪”、“大岭”、“石壁子”的山地发包给陈某等31户,村未与承包户签订合同,承包面积、期限不明确,部分承包户未缴交租金,村两委已组织人员入户和承包户做思想工作。下一步将考虑收回该片山地,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后重新发包。四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景坑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白叶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多计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楼村已联系施工单位对多计工程量屋顶隔热层及天棚吊顶进行施工,目前尚未完工。二是2022年8月31日雄鸡村已追讨回多支付的工程款1407.3元。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监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规划、勘察、设计、预算及审核、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四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镇三个中心原主任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新楼村原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雄鸡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施工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雄鸡村上洋自然村新建公厕工程进行深入核查,2022年9月22日雄鸡村已经向施工单位追讨回多支付的工程款832元。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监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规划、勘察、设计、预算及审核、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雄鸡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太平村庵前自然村村内排污管道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核查,2022年9月8日太平村已向施工单位追讨回多支付的“拆除路面”分项工程款6324.11元。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监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规划、勘察、设计、预算及审核、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太平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4)针对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各行政村盲目上马项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对因前期论证不充分“拍脑袋”决策项目,造成村集体资金浪费的村。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核监管,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规划、勘察、设计、预算及审核、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避免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文山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元中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5)针对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管站督促新联村对村级项目加强后期管护。二是强调各村配备管护人员,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并加强宣传力度,引导村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同参与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新联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的问题

(1)针对无依据发放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8月,走马村发给14名配套干部“综治平安奖”,每人3200元,共计*****元尚未清退。根据《关于2019年度“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诏委办(2020)1号文件中“其余参评单位可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太平镇为一类综治“平安单位”,当时由于配套干部平时工资太低,故向14名配套干部按两个月工资合计3200元。二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走马村原村主任徐浩给予诫勉。

(2)针对超标准发放误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5日镇经管站组织各村村主干培训教育,加强对《诏安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规定》的学习。二是大布村对超标准发放的误工补贴*****元进行清退,2022年9月2日追讨回*****元。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大布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报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走马村2020年1月至6月份,报支慰问县直单位干部或家属、镇干部家属6人次(每人次500至800元不等),共计4200元的问题。一是2022年8月15日经管站组织19个村书记和报账员对《诏安县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强今后对村各项开支的审核。二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走马村原村主任徐浩给予诫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村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2日、10月13日组织各村党组织负责人、党建业务员学习《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严格要求各村实行“四议两公开”。二是镇党建办联合“三个中心”加大对各村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报支规定,杜绝违反“三重一大”相关政策的问题出现。2022年5-9月,共联合督查5次。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雪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文强给予诫勉。

(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2日和10月13日分别召开农村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党员业务和质量,确保及时填写发展党员相关材料。二是各村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按照时间时间节点及时送至党建办审核和镇党委审批。三是2022年6月28日由镇党委书记、包村领导对时任的村党总支书记、党总支部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四是今年9月份雪里村已接收预备党员1名。五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雪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文强给予诫勉。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太平村、河边村、景坑村、新营村等4个村党组织新发展的党员党费补缴已经全部完成。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人材料的归档,2022年1月开始各村全部按照“党费清单”进行公示。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太平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河边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景坑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营村原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4)针对村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13日晚组织各村党组织负责人、党建业务员学习《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是文山村村务公开栏未按村务、党务、财务进行分类和设置“询复栏”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三是镇党建办、“三个中心”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诏安县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村务、党务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于每月15号进行公示。四是开展督查检查。2022年5月-9月,镇党建办联合“三个中心”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落实情况督查指导5次。

2.关于基层组织生活开展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执行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9月22日、10月13日组织各党组织负责人、党建业务员开展“三会一课”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各村“三会一课”的指导和检查。2022年1-9月,镇党建办对19个村“三会一课”的指导和检查19次。三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4-5月开展“纪念红军攻克漳州90周年”的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9-10月开展《关于开展向连煜轩同志学习》的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10月2日,开展太平之风参观学习党日活动,组织镇村干部参观太平之风精神展示馆,学习太平之风不怕困难、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革命精神。

(2)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3日,由镇党建办对新联村、山前村、元中村、厚径村等村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二是镇党委要求各村党组织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记录并把相关材料复印至组织办存档。三是开展检查指导。2022年5月-9月,各包村领导下村开展组织生活会业务指导19次,镇党建办开展业务指导5次。

(3)针对会议记录失真失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13日晚上组织全镇干部、各村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三会一课”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2022年10月13日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对山前村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对各党组织“三会一课”的检查、指导,镇党建办开展业务指导5次。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

(1)针对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6日,在村级巡察整改工作会上,指导各村开展流动党员党史学习教育。二是指导各村将有关学习材料传达给流动党员,保障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条件,重点要求大布村、麻寮村将学习材料寄给流动党员:大布村于2022年9月25日寄送学习材料给流动党员,部分直接送至流动党员家中;麻寮村于2022年9月21日组织部分返乡流动党员到村部,集中发放学习材料,同时2022年10月2日,寄送学习材料给流动党员。举一反三,要求各村不定期给流动党员寄送学习材料。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大布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麻寮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8月分管组织和分管宣传的班子对19个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组织谈话。二是要求各村在今后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提前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提前送至党建办审核、指导,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召开时要确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

(3)针对盘点检视问题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分管组织和分管宣传的班子对19个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组织谈话。二是要求各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总结经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好做到尽职尽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上一轮巡察走马、大布、新联、新楼、河边等5个村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未退******元。截至目前,尚有******元计生奖金还未清退,其中新楼村2000元,走马村******元,河边村*****元,新联村1500元。根据《关于表彰2014年计划生育夏秋季宣传服务竞赛活动的决定》诏太委(2014)52号文件、《关于表彰2015下半年计划生育常规工作竞赛活动的决定》诏太委(2015)62号文件。当时依据镇级文件精神,发放计生奖金是为了充分激发干部做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积极干事的村干部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走马村原村主任徐浩给予诫勉,责令大布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联村原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河边村原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榕城村2022年8月31日已退回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7440元。二是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未退金额:①科下村9540元,为村干部加班入户收新农合、征地入户做村民思想工作发放的误工补贴。②河边村6030元,因雪里桥崩,村干部加班导护学生上下课过桥发放的误工补贴;③林塘村420元,领款村干部沈某已死亡;④白叶村8797.5元,其中白叶村原配套干部陈某领取补贴1597.5元,实属其当月工资,剩余7000元为2015年春节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已于2018年5月退回太平镇人民政府账户。⑤走马村7750元,为加班入户收新农合发放的误工补贴。⑥雄鸡村金额1100元,为村民张镇武与原支委张镇武同村同名同姓,已提供两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⑦新楼村已退3400元;⑧新联村已退270元。三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走马村原村主任徐浩给予诫勉,责令河边村原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麻寮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联村原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科下村原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榕城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林塘村原村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原雪里村村委给予通报批评,对原雪里村支委给予通报批评,对原雪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文强给予诫勉,责令新楼村原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一轮巡察雄鸡、新联等14个村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未退*****元。一是榕城村2022年8月31日已退回1000元,科下村已退回4800元,河边村已退回4800元。麻寮村已退100元。景坑村2022年8月30日已退回1040元,科下村2022年10月11日已退回4800元。雄鸡村涉及退款原村干部张成水已经过世。新联村2022年10月11日已退回4300元,此外新联村经过核实应退款人员胡某等4人(每人应退50元)为村民代表,应退款人员胡某(应退200元)于2019年7月已过世。新楼村已退1850元,此外新楼村经过核实应退款人员张某等4人已死亡,另有5人人是非党员。二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走马村原村主任徐浩给予诫勉,责令元中村原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大布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麻寮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雄鸡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太平村书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联村原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营村原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对景坑村原村主任给予责令批评教育,责令科下村原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榕城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河边村原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雄鸡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楼村原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4)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村级工程管理制度,使村级工程建设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由镇经管站牵头抓好村级工程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2022年5月9日大布村已向施工单位追讨回超出实际工程量支出的工程款,合计*****.39元。四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大布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5)针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一轮巡察太平村、雄鸡村、麻寮村、厚径村、新营村、河边村等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到期,一是镇经管站督促以上各村抓紧收回集体资产并重新发包,截止目前太平村、麻寮村、河边村已经收回集体资产,麻寮村已经重新发包。二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责令太平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雄鸡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麻寮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厚径村原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新营村原村主任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河边村原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6)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一轮巡察走马村、山前村和新营村存在坐收坐支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走马村党委和村委会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山前村原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新营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追责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运用追责问责“四种形态”措施,严肃追责问责。2022年以来,共办结上级信访件交办件2件,问题线索3条,自办案件3件,发放监察建议书1次。开展“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0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责令书面检讨4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二是对走马村党委委员徐合平的问题,太平镇纪委于2022年3月通过进村入户、走访问询等方式进一步核查,核查情况如下:徐合平等村干部于2018年向村民徐某仔、徐某平收取两处宅基地款现金38万元,该款项未存入村账户,直接用于发放马头山片区旧村复垦项目补偿款,发放后剩余*****元由徐合平私自保管,2021年8月才存入村账户。以上行为是由时任村主官(已被开除党籍)指示办理,并非徐合平个人自作主张,核查中受访的征迁户均确认有收到该补偿款,未发现徐合平存在贪污、挪用钱款等其他问题。鉴于徐合平已于2021年8月19日因该问题被责令作出书面检讨,且本人积极配合调查核实,认错态度良好,太平镇党委对该问题不再重复处理。三是下一步镇纪委将联合镇经管站等部门加强对村集体“三资”运行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实时掌握下辖19个村的村财收支情况;同时对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更严肃对待,对违规处置、故意侵占的行为严惩不贷,对违纪行为的调查核实更加细致精确,对行为人的追责问责精准到点,杜绝问责泛化、形式化,杜绝出现监督执纪宽松软现象,保障村集体资产财务等管理工作有序运行。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已对3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科级以下干部3人,村干部33人,其中,诫勉2人,通报批评2人,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5人,责令23人作出书面检查。

(一)诫勉情况

因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不力,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严格、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原雪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文强给予诫勉。

因部分村财务报支审核把关不严格、无依据发放奖金、报支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对原走马村委会主任徐浩给予诫勉。

(二)其他处理情况

因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对走马村党委和村委会给予通报批评。

因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组织委员作出书面检查。

因生产性补助资金对象申报不够精准问题对扶贫办主任给予提醒谈话。

因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的问题对镇环保站站长给予批评教育。

因村级工程项目多计工程量、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对原三个中心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因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责令原新营村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因党费收缴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新营村党支部委员给予提醒谈话。

因部分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够有力、村财收入报账手续不完整、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榕城村村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责令原河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因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责令河边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原林塘村村委会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因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责令原厚径村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因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厚径村党支部书记给予提醒谈话。

因生产性补助资金对象申报不够精准、部分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够有力,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文山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生产性补助资金对象申报不够精准、部分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够有力、个别村民非法占地处置不到位、多计工程量、施工监管缺失、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雄鸡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村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报党委审批不及时、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针对“两违”整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白叶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的问题对原景坑村村委会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因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部分村财务报支审核把关不严格,村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景坑村党支部书记作出责令书面检查。

因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超标准发放误工补贴,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大布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村务公开不规范、会议记录失真失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原山前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山前村党支部委员给予提醒谈话。

因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责令原新联村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因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责令新联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村财收入报账手续不完整的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走马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违反合同约定,党费收缴不够规范,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对太平村党支部书记给予责令书面检查。

因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对原雪里村村委给予通报批评。

因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对原雪里村支委给予通报批评。

因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够严格、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雪里村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因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责令原元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因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浪费项目资金,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的问题,结合镇级巡察指出的其他问题合并处理,责令对元中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存在薄弱环节,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责令麻寮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原科下村村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

因违规发放村干部奖金,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贴的问题,责令原新楼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因生产性补助资金对象申报不够精准、部分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够有力、多计工程量、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责令原新楼村党支部书记给予作出书面检查。

因生产性补助资金对象申报不够精准,部分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不够有力,牛蛙养殖污染整治担当意识不强,整治盗采河砂工作仍需加强的问题对新楼村党支部书记给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事项

1.关于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村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白叶村将位于“第三溪”、“大岭”、“石壁子”的山地发包给陈群联等31户,村未与承包户签订合同,承包面积、期限不明确,部分承包户未缴交租金。经过村委会核实,31户中有29户,每年向承包户收取租金约*****元。另外2户长期拖欠租金,其中一户饶平人在白叶村承包水口电站,因负债外出失联;另外一户为白叶村民,承包本村耕作地,目前已经追回部分拖欠租金3400元。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追讨拖欠租金,二是计划按法定程序收回该村山地、田地、电站等资产资源,按照“四定一督”机制重新发包。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1)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情况说明:上一轮巡察太平村、雄鸡村、麻寮村、厚径村、新营村、河边村等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到期,镇经管站督促以上各村抓紧收回集体资产并重新发包,截止目前,太平村、麻寮村、河边村、雄鸡村已经收回集体资产,麻寮村已经重新发包,厚径村已和承包户协商,提高租金。新营村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到期,已部分入户与农户沟通,并下发到期收回通知书给村民。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督促新营村抓紧收回集体资产并重新发包,二是已经对该问题涉及的村等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3.关于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情况说明:新楼村排污管道及硬化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不严,多支付工程款*****.01元,多支付的工程款对应的工程量为屋顶隔热层和天棚吊顶。新楼村已联系施工单位对该工程屋顶隔热层及天棚吊顶已结算部分补充施工,目前该工程天棚吊顶已经完工,屋顶隔热层尚未完工。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督促新楼村对已结算尚未施工部分的屋顶隔热层按照设计图补充施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9;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太平圩圩北1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tpz*******@163.com。








标签: 委巡察整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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