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新泰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新泰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新泰市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中国共产党新泰市委员会党校(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路8号)。

2.工程规模:(1)教学楼维修改造:教学楼建于1985年,共4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本次改造主要是教学楼地面、墙面、门厅雨棚和楼顶防水、卫生间改造、室内强弱电工程改造等内容。(2)报告厅餐厅改造:党校报告厅餐厅建于1995年。2层,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本次改造主要是地面改造工程、楼顶防水、外墙刷真石漆、门厅改造、室内天棚及墙体改造、消防工程改造、厨房设备改造提升、中央空调改造等内容。(3)室外地面等配套提升改造:计划对党校内外破损地面维修改造,改造沥青路面、改造修复透水砖、维修改造自行车棚、维修院墙及刷真石漆,安装充电桩、变电室双回路改造等。(4)新建学员文体活动室一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包括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69元。

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XT-GC-********-01-01

新泰市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若资质到期,另需提供行政部门网上延期公告截图),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需提供验证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

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3日08时3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模块中下载;

6.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7.本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单位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或《CF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的除外)。

8.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新泰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路8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滨湖路太平庄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0538-*******

电 子 邮 箱:H139*****7182020@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标签: 改造提升 基础设施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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