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台柜、排风、供气、中央纯水系统等设施及配套招标公告
实验室台柜、排风、供气、中央纯水系统等设施及配套招标公告
抚州市南区水厂(十五标段:实验室台柜、排风、供气、中央纯水系统等设施及配套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抚州市南区水厂供水工程经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抚州市南区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抚州市南区水厂。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218万元。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采购内容:
十五标段:实验室台柜、排风、供气、中央纯水系统等设施及配套采购工程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十五标段:实验室台柜、排风、供气、中央纯水系统等设施及配套采购
1、实验室台柜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明法人身份的相关证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实验室台柜生产厂家法人未能到开标现场则需提供产品厂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须是专业实验室台柜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场地图片佐证。
5、投标实验室台柜生产厂家财务经验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2012年~2014年度审计财务报表)。
6、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3.2本次招标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平均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招标文件费4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未交文件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抚州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建设局
地 址:抚州市南区水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8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
招标监督部门:抚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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