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畜牧业发展中心2023年防疫物资及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神木市畜牧业发展中心2023年防疫物资及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疫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防疫物资及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疫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0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ZCZ-*******T-1

项目名称:2023年防疫物资及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疫苗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2,81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防疫物资及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疫苗):

合同包预算金额:422,81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2,81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竞争性谈判 30(项) 详见采购文件 422,812.00 422,812.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防疫物资及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疫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防疫物资及非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疫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如有)、标段编号(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6)信用记录:供应商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是否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有效期为一年)。
(8)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9)兽药经营许可证原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备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书面声明函》应按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2、以上均为各谈判供应商必备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时单独密封递交,(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前现场提供,无需密封)且各谈判供应商还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供应商红色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在谈判过程中由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无效或缺项将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至 2023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5: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陕西省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西侧7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沙漠春天酒店(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与永安路十字)四楼 仁和厅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沙漠春天酒店(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与永安路十字)四楼 仁和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各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广场西路水利大楼601

联系方式:187*****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

联系方式: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镇江

电话:187*****797

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标签: 防疫物资 重大动物 防疫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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