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卫生院发热门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卫生院发热门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ZXWY-GC-*******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那曲市聂荣县当木江卫生院发热门诊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已由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聂发改基建[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从那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预算指控的通知(那财预指[2023]8号)资金中支出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为乡卫生院发热门诊、传染病房建设改造及相关附属及采购设备等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聂荣县当木江。
2.5、资金来源:从那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疫情防控财力补助预算指控的通知(那财预指[2023]8号)资金中支出。
2.6、建设工期:2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1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投资总价:223.66万元(大写:贰佰贰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者相关行政部颁发农牧民建筑施工证书,其承包范围含民用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如为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
3.4、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8、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作出书面承诺);
3.9、没有处于下述网站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0-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3.11、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四、投标报名及比选文件的领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到拉萨市柳梧新区香格里拉大道15号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53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以上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信息;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的社保材料(或者承诺)(新成立公司不足半年的,则提供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社保材料);
4)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2020-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承诺);
5)最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下述网站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6)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纸质版),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10 时 00分,递交地点为拉萨市柳梧新区香格里拉大道15号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53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聂荣县政府新闻网》、《》上同天发布。
七、其他
7.1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7.2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
7.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招【2020】58号)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7.4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9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
7.10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聂荣县神华大道
联 系 人:穷女士
联系电话:184 0891 2666
比选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香格里拉大道15号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53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2*****960
日 期:2023年 10月 11日
标签: 发热门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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