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义务植树教育基地绿化工程比选公告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义务植树教育基地绿化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义务植树教育基地绿化工程
采购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文件编号:HQC2023-10-11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呼民院院发[2022]10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购人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义务植树教育基地绿化工程进行比选采购,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2023年10月10日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回民区攸攸板镇进行植树,明细如下:
1、栽种前平整场地,面积*****多平米;
2、栽种数目明细为:金叶榆162棵,山杏34棵,油松500棵,海棠34棵,123果树42棵,共计772棵。胸径3-5cm,树高2米,定杆加固。
3、数目栽种需树穴换土,水车养护三年,成活率85%以上。
4、预算金额:壹拾玖万玖仟叁佰壹拾捌元(******元)(包含设计费、苗木费、施工费、养护费、运费、税金等)
二、工期:15天。
三、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审计报告后三年内付款,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30%,第三年30%。
四、报名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组织,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以上职称;
4、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景观施工及绿地养护资质等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5、信誉要求:报名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处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下午5:30时
报名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处
比选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00时
比选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后勤处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编:******
联系人:杜军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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